二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11項中的6項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沿海1萬噸或內河3000噸級以上碼頭;
(2)1萬噸級以上船塢;
(3)水深>3米的防波堤300米以上;
(4)沿海2萬噸或內河300噸級以上航道工程;
(5)300噸級以上船閘或50噸級以上升船機工程;
(6)200萬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150萬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10萬平方米以上港區堆場工程;
(9)500米以上圍堤護岸工程;
(10)1萬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11)單項合同額沿海4000萬元以上或內河2000萬元以上的港口與航道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人員不少于18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10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40人。
企業具有的二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10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2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25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1億元以上。
5.企業應具有以下3項中的2項以上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1)架高30米以上打樁船或80噸以上起重船;
(2)500立方米/小時或4立方米斗容以上挖泥船;
(3)水上定位儀(GPS)、測深儀(多波束或雙頻)或全站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