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列入政府管理范圍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審批
【實施機關】人事部、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
【審批類型】
【審批內容】
【依據及全文】
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主席令第7號)
3、《勞動部、人事部關于頒發〈職業資格證書規定〉的通知》(勞動部發[1994]98號)。
4、《人事部關于印發<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暫行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5]6號)。
【辦理條件】
1、所在行業適合建立與職務相分離的資格。
2、對關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專業技術崗位,建立職業準入資格,應完善相應法律依據。
【辦理程序】
1、有關行業組織或業務主管部門調查申請建立某一職業資格。
2、人事部會同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研究論證。
3、指示監督有關部門通過研究論證后頒布相應制度文件。
4、組織實施考核認定和考試等工作。
【辦理時限】
以人事部會同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聯合發布的相應制度文件規定的時間為準。
【報送材料目錄】
【表格下載】
【報送材料填寫說明或樣例】
【收費標準及依據】職業資格設置審批不收費
【承辦部門的導航】
www.mop.gov.cn
【聯系方式】 010—84214781
【辦理地點情況】
單位名稱:人事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職稱處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中街7號
交通路線:公交 13 路、 62 路、 116 路、 117 路、 406 路 、 713 路、 807 路、 104 路、 201 路(夜班)和平里站地鐵2號線雍和宮站
【辦理結果公開】
1、人事部會同有關業務部門聯合發文
2、人事部網站:www.mop.gov.cn
【常見問題解答】
【項目變更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