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環保局:滬下月起實施機動車國五排放標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prettygoddess.com 2014-04-03 09:54 來源: 上海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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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日從上海市環保局獲悉,上海市將于4月30日(不含30日)起提前實施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以下簡稱國五標準),同時停止辦理國四標準車輛的注冊登記,不過4月30日前用戶購買的國四標準車輛等三種情況除外。

  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上海市政府已于3月27日發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上海市實施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的通告》(滬府發〔2014〕25號),明確上海市將在今年4月30日起提前實施機動車國五標準。為配套實施機動車國五標準,上海市已經從去年11月起全面供應國五標準汽柴油,為確保實施機動車國五標準奠定了基礎。

  上海市提前實施國五標準的車輛主要兩大類,一類是總質量小于3500千克的輕型汽油車,另一類是公交、環衛、郵政用途的重型柴油車。詳細的國五達標車型可以在市環保局官網(www.sepb.gov.cn)“關注專題”欄目中查詢。目前,該數據庫有5000多個車輛型號,市環保局每月將更新數據庫。

  相比較國四標準,國五標準輕型車氮氧化物(NOx)可降低25%,重型車NOx可降低43%。按照上海市機動車年度注冊登記總量統計,預計年度新增車輛可減少NOx年度排放量1000噸左右。長期來看,隨著國五車輛的增加,累計減排總量將比較可觀。

  相關負責人表示,5月1日開始,國四標準車輛將停止辦理注冊登記,但符合以下三種情況之一的,可以繼續辦理:一是在4月30日(包含30日)前用戶已經買入的國四車輛;二是已經向上海市環保部門備案并且在4月30日(包含30日)以前簽訂銷售合同或開具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的庫存國四車輛;三是4月30日(包含30日)以前經由外省市向上海市轉藉的國四車輛,辦理注冊登記(含外省市轉入)的時間以上海市公安車管部門受理時間為準。

  經環保部門了解,上海市車輛經銷商處國四標準車輛目前庫存不超過3萬輛,根據通常的銷售情況,基本可以在本月銷售完畢。若沒有銷售完畢,只能轉去外地銷售。

  [政策釋疑]

  5月起庫存“國四”車不能再賣

  ■某用戶剛購買了一輛轎車,產品合格證書上標明達到國四標準,但是在環保局網站上查詢是符合國五標準,請問到底符合什么標準?

  答:由于有些汽車制造商在實施國四標準階段時已經開發、生產和銷售達到國五標準的汽車產品,這些產品既符合國四標準,也符合國五標準,本著“就高不就低”原則,這些型號的汽車在實施國五標準后仍可繼續銷售和注冊登記。

  ■汽車銷售公司目前庫存的國四標準車輛最晚可以銷售到什么時候?

  答:根據通告規定,目前可以銷售的國四標準車輛,必須是向市環保局完成登記的庫存車,具體車輛、型號、數量可以在上海汽車銷售行業協會和上海汽車服務行業協會的相關網站上查詢,這些車輛的銷售截止日期是4月30日,也就是說5月1日開始不能銷售這部分庫存“國四”車輛。

  ■已經購買的國四標準車輛,有沒有設置注冊登記截止期?

  答:本次實施國五標準,對4月30日以前購入的國四標準車輛不設置注冊登記限制,車輛所有人可以任何時間辦理上牌手續。

  ■黃標車淘汰工作進展以及下一步有何打算?

  答: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轉市環保局等四部門制訂的〈關于在S20外環高速范圍內對無國家綠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車輛實施限制通行措施的規定〉的通知》(滬府發[2013]77號)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上海市S20外環高速以內的快速道路和地面道路(含S20外環高速,及S20外環高速與G1501上海繞城高速在外環隧道至五洲大道的共線段)全天禁止無國家綠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車輛行駛,上海市剩余的12萬輛黃標車必須抓緊淘汰更新,根據正在實施的提前淘汰補貼規定,黃標車在年內提前淘汰還可以申請政府補貼。

  根據國家全面淘汰黃標車及部分老舊車輛的有關要求,目前政府相關部門正在抓緊研究2015年上海市實施郊環內禁行無國家綠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車輛行駛限行措施,以進一步強化對上海市及外省市黃標車的管控要求。相關負責人透露,估計明年上半年黃標車的限行范圍將由外環擴大到郊環。

  限行政策執行后,若發現違規情況,將根據相關規定進行罰款、記分。

責任編輯: 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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