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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證明事項試點推行告知承諾制

2019-05-17 09:01 來源: 信用中國/司法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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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司法部印發了《司法部關于印發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確定在13個省(市)和5個國務院部門開展試點。

據司法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局長趙振華介紹,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指行政機關在辦理有關許可登記等事項時,以書面形式將法律法規規定證明的義務或證明條件一次性告知當事人,然后申請人書面承諾,已經符合這些條件、標準和要求,并愿承擔承諾不實的法律責任,而行政機關不再向其索要證明,直接予以辦理。之后,行政機關通過核查、網上信息互聯互通來進行審查。

“一段時間以來,各地區、各部門不斷加強證明事項清理力度,但是依然存在著群眾和企業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繁、多頭跑、來回跑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政府職能轉變,減少了群眾和企業的獲得感。” 司法部有關負責人在介紹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的背景時表示,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目的是為了轉變監管方式,加強信用監管,切實減少繁瑣證明,使辦證辦事更加方便,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營造更加公開透明、規范有序、公平高效的營商環境,加快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關于試點的目標任務,該負責人指出,試點明確了哪些領域的證明事項可以推行告知承諾制。具體來講,針對試點可能會存在的問題,規定了五項工作任務。一是確定告知承諾適用對象。申請人有較嚴重的不良信用記錄或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二是規范告知承諾工作流程。試點單位要科學編制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工作規程,制作并公示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三是加強事中事后核查。試點單位要針對試點證明事項的特點,分類確定核查辦法,明確核查時間、核查標準、核查方式等。四是探索失信懲戒模式。依法建立申請人誠信檔案和虛假承諾黑名單制度,加強跨部門聯動響應,完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五是強化風險防范措施。對核查難度較大以及社會廣泛關注的事項,探索建立告知承諾書公示制度,鼓勵申請人主動公開并接受社會監督。

記者了解到,根據試點相關工作要求,2019年5月底前,試點地區、部門要制定實施方案,確定試點單位,試點時間為半年,2019年11月底前,試點地區、部門要形成書面材料報司法部。

據該負責人介紹,《通知》印發后,司法部將重點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一是不定期召開試點工作聯絡員會議,督促指導試點工作;二是對試點地區和部門的實施方案組織力量進行集中審核,及時做好風險防控,確保穩中求進;三是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對試點地區、部門進行調研,了解研究試點實施中遇到的共性問題;四是總結試點情況,對試點地區、部門上報的試點情況、主要做法和成效、建立的制度和規范、存在的問題和建議等進行總結,研究提出可復制、可推廣的意見。

據趙振華介紹,試點方案中規定,如申請人確有嚴重不良信用記錄或曾經出具虛假證明,騙取過許可證或有關機關頒發的其他證照,這類人不能作為告知承諾制適用的對象。試點工作將加強事中、事后核查,并探索失信懲戒模式,依法建立申請人的誠信檔案和虛假承諾的黑名單制度,并完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在5月14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司法部也介紹了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相關情況。司法部副部長劉振宇介紹,截至今年4月底,各地區、各部門共取消證明事項13,000多項。從種類上看,此次清理的證明事項主要涉及五類:一是對法律事實的證明,如身份證明、出生證明、死亡證明;二是對法律關系的證明,如親屬關系證明、婚姻狀況證明;三是對資格、資質、能力或水平的證明,如職稱證明、培訓證明;四是權利歸屬證明,如住所、辦公地點、檢測場所使用權或所有權證明;五是其他客觀狀態的證明,如備案證明、驗資報告、收入證明、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等。

“這種方式大大減少了老百姓到行政機關跑腿的次數,還省去了需要到其他機關開具證明辦事的麻煩,大大節省了老百姓和企業辦事的成本。”趙振華表示,告知承諾制需要不斷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防范虛假承諾帶來的風險。將通過全國一體化的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的行政協助等方式對申請人承諾的內容進行核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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