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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常見問答

2020-06-05 15:49 來源: 科技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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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依據

1.提名前,請認真閱讀以下文件,特別是與提名工作直接相關的《提名制辦法》、《提名通知》和《提名手冊》:

1) 《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制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提名制辦法》)

2) 《關于201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提名通知》)

3) 《201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手冊》(以下簡稱《提名手冊》)

4) 《關于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的方案》(以下簡稱《改革方案》)

5)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6)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2.關于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制度:

國家獎實行提名制。國家獎只接受以下單位或專家提名:①部門:省市、部委、國務院直屬機構和事業單位、中央軍委科技委等。②機構:經科技部認定的全國性學會協會、社會力量設獎機構等。③專家:最高獎獲獎人、院士、符合條件的國家獎獲獎人。項目只能通過以上渠道提名,不受理自薦,具體渠道及要求詳閱《提名制辦法》。

3.常見用語釋義:

1) 專用項目:涉及國防、國家安全等保密項目。主要由軍隊、國防科工系統等涉密部門提名。專用項目的提名可咨詢010-68511819。

2) 通用項目:除專用項目外,都是通用項目。

3) 提名號:通用項目提名材料填報系統的登錄賬號。專家提名項目的提名號在專家提交《專家提名申請表》3個工作日內,由獎勵辦電郵反饋提名專家;單位提名項目的提名號在單位提交《單位提名匯總表》3個工作日后,提名單位登錄“國家科技獎勵綜合業務管理平臺”,在“獎勵提名>提名項目管理”頁面查看。

二、關于被提名項目資格

4.2018年提名但未獲獎的項目2019年可以繼續提名嗎?

答:已提交2018年度國家獎評審但未獲獎的項目不能繼續提名。

2018年形式審查不合格的項目,2019年可以繼續提名。2018年已經受理公示的項目,2019年不可以繼續提名,如在網評、會評等各級評審階段中未通過的項目等。

依據:《細則》、《提名通知》

5.2018年提名但未獲獎的項目完成人可以作為2019年提名項目的完成人嗎?

答:可以。但2018年提名項目所涉技術內容和支撐材料均不能在2019年度提名項目中使用。

6.2017年、2018年獲獎項目完成人可以作為2019年提名項目的完成人嗎?

答:不能,無論排名第幾。

依據:《提名通知》

7.已提名項目的專家能作為其他被提名項目的完成人嗎?

答:不能。提名專家必須在提名人和完成人身份中二選一,一旦提名了項目,就不能再作為同年度其他被提名項目完成人(含專用項目、創新團隊),無論兩者是否為同一獎種。

依據:《提名制辦法》

8.外國人能作為國家自然獎、發明獎、進步獎的完成人嗎?

答:2019年在自然獎試點允許外籍專家作為完成人,發明獎、進步獎暫未放開。具體規定詳見《提名手冊》中的《關于外籍專家作為國家自然科學獎候選人的補充說明》。

9.必須要先獲獎省部級科技獎才能提名國家獎嗎?

答:不要求。國家獎和省部級獎實行獨立評審,是否獲得省部級獎不是提名國家獎的前提條件。提名工作中,獎勵辦要求提名單位自行制定遴選原則,部分提名單位會將省部級獎勵作為遴選的前提條件。

三、關于專家提名

10.哪些專家可以提名2019年度國家獎?

答:

1) 2000年度-2017年度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提名獎種不限(含專用項目);

2) 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以下簡稱院士,不含外籍院士),提名獎種不限(專用項目除外);

3) 2000年度-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第一完成人,限提名自然科學獎;

4) 2000年度-2017年度國家技術發明獎一等獎第一完成人,國家科技進步獎特等獎、一等獎(含創新團隊)第一完成人,限提名技術發明獎通用項目和科技進步獎通用項目。

依據:《提名制辦法》《提名通知》

11.能以2018年度國家獎擬授獎人身份提名2019年度國家獎嗎?

答:不能,因為2018年度國家獎在提名申請截止前尚未公布。

依據:《提名通知》

12.幾名專家可以提名1個項目?

答:1人或3人。

1) 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每人可以提名1個項目。

2) 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與符合前述條件的獲獎項目完成人,每3人可以提名1個項目。院士組合、院士與獲獎項目完成人組合、獲獎項目完成人組合均可。

3) 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每人可提名1項完成人僅為1人或第一完成人40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國家自然科學獎或技術發明獎通用項目。

依據:《提名制辦法》《提名通知》

13.提名專家每年可以提名幾個項目?

答:提名專家每人每年度獨立或與他人聯合提名的國家科學技術獎限1項。

依據:《提名制辦法》

14.提名專家還要滿足哪些條件?

答:

1) 提名專家年齡不超過70歲,院士年齡不超過75歲,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年齡不受限制。

2) 提名專家應在本人熟悉學科領域范圍內進行提名,責任專家應在本人從事學科專業(二級學科)內提名。

3) 3名專家聯合提名時,與提名項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單位的專家不應超過1人。

依據:《提名制辦法》

15.專家提名前必須了解哪些重要事項?

答:專家提名前必須認真閱讀《提名制辦法》,知情以下重要信息:提名專家本年度不再作為國家獎其他提名項目的完成人,本年度回避所提名項目所在獎種的評審工作,每人每年度僅能提名1個項目。

獎勵辦對提名專家建立了信用管理制度,連續兩次提名出現形式審查不合格情況、連續三次提名均未獲獎的提名專家,提名資格暫停一年。嚴重失信行為記錄的提名專家,暫停或取消提名資格。

依據:《提名制辦法》

16.對提名專家的學科有哪些要求?

答:提名專家應在本人熟悉學科領域范圍內進行提名,責任專家應在本人從事學科專業(二級學科)內提名。因此,《專家提名申請表》中,責任專家所填的二級學科與項目二級學科必須相同。申請時學科欄目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科分類與代碼國家標準》或《教育部學科目錄》填寫,取得提名資格后,按照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務管理平臺的提示選擇相應學科填寫。若項目所在二級學科沒有符合資格的提名專家能擔任責任專家,則該項目只能通過單位提名。

依據:《提名制辦法》

17.《專家提名申請表》主要審核哪些內容?

答:獎勵辦僅是對《專家提名申請表》的形式進行審核。往年審核不通過或審核通過后撤銷的主要原因有:

1) 提名專家當年度作為其他提名項目的完成人(包括專用項目和創新團隊)。(提名前需重點確認)

2) 提名專家已提交申請并經審核通過后又提名第二個項目。(提名前需重點確認)

3) 責任專家所填寫的二級學科和項目所在二級學科不同。

4) 提名專家年齡、單位等其他不符合《提名制辦法》規定的情況。

依據:《提名制辦法》

18.專家提名申請通過后,項目發生變化怎么辦?

答:項目提名申請通過后,對于主動撤銷提名、提名專家調整等重大情況,須由責任專家電郵形式向我辦告知備案。對于項目名稱非實質性的微調,以提名系統實際填寫的為準,不需備案。

四、關于單位提名

19.哪些單位可以提名國家獎?

答:主要包括

1)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2) 國務院有關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

3) 中央軍委科學技術委員會。

4)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

5) 部分社會科技獎勵的設獎者或承辦機構。

6) 經科技部認定的其他單位。

依據:《提名制辦法》

20.可以自己申報或通過大學、研究所提名嗎?

答:國家獎實行提名制,不受理自薦。大學、研究所目前沒有提名資格,不能提名。

依據:《提名制辦法》

21.提交《單位提名匯總表》時須注意哪些事項?

答:對于提名科技進步獎“工人農民技術創新類”、“科普類”、“企業創新工程類”和“創新團隊”的項目,請在備注欄加以標注,以便在系統中創建相應類別的提名號。

22.提名申請通過后,項目發生變化怎么辦?

答:提名申請截止日期前,如需增加或取消提名項目,須由提名單位以電郵形式向我辦告知備案,以便在系統作相應調整。提名申請截止日期后,不得增加提名項目,如需取消提名,請以電郵形式向我辦告知備案。對于項目名稱非實質性的微調,以提名系統實際填寫的為準,不需備案。

五、關于提名前公示

23.提名程序中“提名公示”的具體流程是什么?

答:提名單位應通過網絡或現場公告欄進行公示,同時,提名單位、專家應責成項目所有完成人單位進行公示,公示內容需按照《提名手冊》要求。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自然日。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處理后再次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方可提名。公示情況需在網絡提名截止前上傳到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務管理平臺。專用項目的公示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我辦專項獎勵處。自然獎、發明獎、進步獎應在項目所有完成人的工作單位和完成單位進行公示。

依據:《提名通知》

24.必須在12月31日提名申請截止前完成公示嗎?

答:應在1月下旬正式提交前完成公示。不要求提名申請截止前公示。

25.公示情況的上傳要求?

答:公示情況應在1月下旬網絡提名截止前上傳至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務管理平臺。單位提名的,由提名單位上傳本單位公示情況,在項目完成人工作單位和完成單位公示的情況不需上傳;專家提名的,上傳第一完成人所在單位公示情況,其他單位的不需上傳。網絡公示截圖/網址,公告欄公示照片或者單位出具的公示情況說明都認可。

26.專家提名公示情況需要報送嗎?

答:專家提名的公示情況通過系統上傳,不需報送紙質材料。

六、關于提名書

27.提名書的“項目基本情況”中“具體計劃、基金的名稱和編號”結題時間有何要求?

答:應已結題,結題時間須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

依據:《提名手冊》

28.提名書的“項目簡介”須注意的事項?

答:“項目簡介”將作為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的主要內容,應依據填寫說明要求客觀、準確、扼要地介紹項目的總體情況。不能涉及敏感性數據參數,如涉及國防安全類項目的一些參數。

29.提名書“主要完成人情況表”中“工作單位”和“完成單位”如何界定?

答:“工作單位”指項目完成人被提名時所在單位;“完成單位”指項目完成人參與本項工作時所在的單位。如涉及多個,則只能填寫一個貢獻最大的單位作為完成單位。自然獎、發明獎“完成單位”將體現在獲獎證書上,請謹慎填寫。

依據:《提名手冊》

30.自然獎《知情同意書》有模板嗎?需要提交嗎?

答:沒有模板,不需作為附件提交。未列入項目主要完成人的作者應知情以下信息并書面同意(包括電郵同意)。①論文專著用于提名2019年國家自然科學獎;②獲獎項目所用論文專著不得再次參評;③未獲獎項目所用論文專著再次參評須隔一年。其中,未列入項目主要完成人的第一作者、通訊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共同通訊作者)必須有知情同意書面簽字意見(含電郵)存檔。

依據:《提名手冊》

31.自然獎英文提名書是否需要提交書面材料?

答:不需要提交書面材料,要求英文電子版與中文電子版材料相應欄目內容保持一致。不限頁數。

依據:《提名手冊》

32.自然獎代表性論文專著的署名單位有要求嗎?

答:自然獎所列論文專著應以國內為主完成,知識產權應歸國內所有。論文專著署名第一單位(標號為1的單位)必須是國內單位。

依據:《提名手冊》

33.發明人均不是項目完成人的發明專利,可以填入發明獎、進步獎的主要知識產權目錄嗎?

答:不可以。

依據:《提名手冊》

34.發明獎、進步獎的主要知識產權目錄可以填寫失效專利嗎?

答:可以。專利有效狀態不做限定。

35.發明獎、進步獎的可以提交應用證明嗎?需要法人單位蓋章嗎?

答:可以。應用單位出具的相應說明或證明可以作為佐證材料,但不要求必須提交,如提交,須加蓋法人單位公章。

依據:《提名手冊》

36.發明獎、進步獎提名書“其他附件”中可以提交超出“主要知識產權和標準規范等目錄”范圍的其他知識產權證明嗎?

答:不能。國家獎著力營造“重質量、輕數量”的科研風尚,推行代表作評價制度。同理,自然獎也不能提交代表證論文專著目錄范圍外的論文專著作為附件。

依據:《提名手冊》

37.進步獎科普類項目對科普作品出版時間是否有限制?

答: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科普類項目應是2000年以后(含2000年)出版,且出版時間為3年以上的科普作品。

依據:《提名手冊》

38.提名書是否要求雙面打印?

答:單雙面打印不限。但自然獎外籍專家完成人情況表因為2頁,建議雙面打印。

依據:《提名手冊》

七、關于形式審查

39.往年形式審查不合格最常見的原因?

答:主要有

1) 論文、專利等相關技術內容重復使用;(最常見)

2) 自然獎論文發表不滿三年;(最常見)

3) 發明獎、進步獎整體技術應用時間不滿三年;(最常見)

4) 完成人同一年度被兩個以上國家獎項目提名;(最常見)

5) 通用項目提名書中出現涉密材料;(最常見)

6) 完成人是前兩年度三大獎獲獎項目的完成人;(最常見)

7) 自然獎完成人不是代表性論文專著的作者;

8) 發明獎前三完成人不是發明專利的發明人;

9) 必備附件未提交或不完整;

10) 其他不符合《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等法規文件以及當年度提名工作通知要求的情況;

依據:《提名手冊》

40.往年使用的論文專利如何查重?

答:提名單位、填報人可利用系統自帶的查重功能,在歷史查詢欄目,查詢論文專利的使用情況,建議使用關鍵字查詢。

去年未獲獎和往年已獲獎的論文專利今年不能使用。往年(不包括去年)未獲獎的論文專利今年可以使用。

41.如何查詢近兩年獲獎項目完成人?

答:提名單位、填報人可利用系統自帶的查重功能,在歷史查詢欄目,按姓名查詢近兩年通用項目獲獎完成人。2017年的即時可查,2018年的待獎勵大會公布獲獎項目后方可查詢。雖然系統不提供專用項目查詢功能,但形式審查階段通用項目與專用項目將聯合查重,因此請務必將“2017年度、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的完成人,不能作為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提名項目完成人(創新團隊除外)”的規定與每一位提名項目完成人確認,不可忽視專用項目。

42.系統是否有查重功能確保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提名項目的完成人?

答:通用項目填報系統,同一身份證號一經保存,就無法再次錄入。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可咨詢我辦該身份證號已被哪個項目所填報。對于專用項目,單機版離線填寫,不能即時同步身份證件信息,因此無法確認專用與專用之間、通用與專用之間完成人是否重復。因此請務必將“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提名項目(含創新團隊)的完成人”的規定與每一位提名項目完成人確認,不可忽視專用項目。

43.紙質提名書必須有正式版水印嗎?

答:紙質提名書主件必須有正式版水印。確認提交后,即可下載提名書正式版。附件不要求有水印,根據具體情況附原件、復印件或打印件即可。

44.提名書正式版遲遲未定稿,完成人、完成單位簽字蓋章來不及怎么辦?

答:為便于完成人、完成單位簽名蓋章,系統在“主要完成人情況表”“主要完成單位情況表”頁面提供了單獨提交的功能,在該頁面點擊“提交”按鈕后,即可下載打印完成人、完成單位情況表(正式版)。需要注意的是,從此處下載打印的表格沒有頁碼,須在最后裝訂時手工加注。在提名材料全部提交前,仍可在本頁面點擊“取消提交”按鈕,以繼續修改相應信息。

八、關于材料報送

45.紙質材料可以提前寄送嗎?

答:紙質版提名材料報送時間為2019年1月24日至25日(周四、周五)。1月24日之前,因材料接收工作未準備就緒,請不要提前上門報送。如果采用郵寄方式,可以根據距離遠近提前1-3天寄出,但不要過早,以免丟失。

九、關于后續工作安排

46.提名書提交后完成人還需要做哪些工作?

答:留意3月份的受理項目公示和5月份的會評答辯通知。提名書1月底提交后,獎勵辦將開展形式審查工作,一般3月份在獎勵辦官方網站公布受理項目名單。公示的項目意味著正式進入國家獎的評審程序,參加4月份進行的網絡評審。網絡評審結束后,獎勵辦將向提名單位和專家反饋網評通過項目,并布置會評答辯前的準備工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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