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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申請條件

2020-06-08 16:38 來源: 科技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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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

申請條件

科技型中小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

(二)職工總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

(三)企業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不屬于國家規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類。

(四)企業在填報上一年及當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和嚴重環境違法、科研嚴重失信行為,且企業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五)企業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進行綜合評價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員指標得分不得為0分。

(六)符合第(一)~(四)項條件的企業,若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中的一項,則可直接確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

1.企業擁有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

2.企業近五年內獲得過國家級科技獎勵;

3.企業擁有經認定的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

4.企業近五年內主導制定過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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