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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這些新規將影響你我生活

2022-05-30 17:07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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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靜靜!噪聲污染防治有法可依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防治法》規定,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續反復發出高噪聲的方法進行廣告宣傳。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或者開展娛樂、健身等活動,應當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者有關活動區域、時段、音量等規定。家庭及其成員應當培養形成減少噪聲產生的良好習慣,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飼養寵物和其他日常活動盡量避免產生噪聲對周圍人員造成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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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

保護“地球之腎”!《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保護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濕地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將開展濕地保護工作所需經費按照事權劃分原則列入預算。建設項目選址、選線應當避讓濕地,無法避讓的應當盡量減少占用,并采取必要措施減輕對濕地生態功能的不利影響。國家建立濕地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因生態保護等公共利益需要,造成濕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給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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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發布

6月10日前,核酸檢測、抗原檢測進一步降價

國家醫保局辦公室、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印發《關于進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價格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在6月10日前將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單人單檢降至不高于每人份16元,多人混檢降至不高于每人份5元。《通知》明確,各地下調后的價格是公立醫療機構對外提供核酸檢測服務的最高限價,檢測機構實際收費可以低于政府指導價,但不得上浮。對于政府組織大規模篩查和常態化檢測的情況,考慮到規模效應和基層組織、志愿者對成本的分擔作用,《通知》明確,檢測機構按照更低的費用標準提供服務,即多人混檢按照不高于每人份3.5元的標準計費。此外,公立醫療機構開展的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服務,按照“價格項目+檢測試劑”的方式收費,收費總額的封頂標準降至不高于每人份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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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醫保局進一步下調核酸檢測價格配合疫情防控降低檢測成本和費用

嚴禁發生非不可抗力拉閘限電

國家發改委發布《電力可靠性管理辦法(暫行)》,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應當按照權限和程序,指導有關單位制訂大面積停電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指導電力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對電力供應和運行的風險管控情況進行監管。地方政府電力運行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電力需求側管理,嚴格審核事故及超計劃用電的限電序位表,嚴禁發生非不可抗力拉閘限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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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可靠性管理辦法(暫行)》 2022年第50號令

新版《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有這些變化

交通運輸部公布新修訂的《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規定》主要做了壓減和下放部分資質等級分類、適當調整許可條件、優化政務審批服務、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四個方面的修訂。其中包括,簡化合并資質等級分類,取消了公路工程丙級、水運工程丙級以及公路工程特殊獨立大橋專項、特殊獨立隧道專項資質,調整后公路、水運工程均分為甲級、乙級和機電專項資質。將公路工程乙級資質下放到省級審批,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繼續由省級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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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公布!

《海洋漁業船員違法違規記分辦法》施行

農業農村部印發《海洋漁業船員違法違規記分辦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漁業船員累計記分周期為一個公歷年,滿分12分,自每年1月1日始至12月31日止。根據漁業船員違法違規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漁業船員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達到12分的,最后實施記分的漁政執法機構應當扣留其漁業船員證書。被扣留漁業船員證書的船員,應當自被扣證之日起6個月內,向最后實施記分的漁政執法機構或原證書簽發機構申請參加漁業船舶水上航行作業安全、防治漁業船舶污染等有關法律、法規培訓,并參加相應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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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漁業船員違法違規記分辦法》出臺

@外貿企業,辦理出口退稅將更便利

國家稅務總局制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便利出口退稅辦理 促進外貿平穩發展有關事項的公告》。《公告》明確,自2022年6月1日起,精簡出口退(免)稅報送資料、拓展出口退(免)稅提醒服務。自2022年6月21日起,簡化出口退(免)稅辦理流程、簡便出口退(免)稅辦理方式、完善出口退(免)稅收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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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解讀:進一步便利出口退稅辦理 促進外貿平穩發展有關事項

固體飲料不得暗示治療、保健功能等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加強固體飲料質量安全監管的公告》,自2022年6月1日起實施。《公告》明確,固體飲料產品名稱不得與已經批準發布的特殊食品名稱相同;應當在產品標簽上醒目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固體飲料”,字號不得小于同一展示版面其他文字(包括商標、圖案等所含文字)。固體飲料標簽、說明書及宣傳資料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圖案進行明示、暗示或者強調產品適用未成年人、老人、孕產婦、病人、存在營養風險或營養不良人群等特定人群,不得使用生產工藝、原料名稱等明示、暗示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保健功能以及滿足特定疾病人群的特殊需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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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體飲料標簽標注新規來了!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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