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國務院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中央所屬企業(不含金融類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等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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