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聽取山東濟南非法經營疫苗系列案件調查處理情況匯報 決定先行對一批責任人實施問責
通過《國務院關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決定》 強化制度監管
決定階段性降低企業社保繳費費率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為市場主體減負增加職工現金收入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4月13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山東濟南非法經營疫苗系列案件調查處理情況匯報,決定先行對一批責任人實施問責;通過《國務院關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決定》,強化制度監管;決定階段性降低企業社保繳費費率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市場主體減負、增加職工現金收入。[詳細內容]
解讀評論
疫苗案“先行問責”應成為善治樣本
立案刑事案件192起,刑事拘留202人,有關方面先行對357名公職人員等予以撤職、降級等處分——在可以用“罕見”來形容的追責力度,徹查范圍的背后,彰顯的是國務院對于問題疫苗“零容忍”的堅決態度與治理魄力。
國務院再降社保費率 企業每年減負千億
將社保支出大頭的養老保險支出納入降費行列,表明政府為企業減負的力度加大。另外,這次政策的彈性也比較大,目的是使地方根據實際,在降低企業負擔的同時,不影響職工個人的收益。
總理力督:疫苗案辦了!五險一金降了!
李克強總理近一個時期以來反復強調,現代政府要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他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堪稱此方面表率。4月13日的常務會,即回應了群眾和企業兩大關切。一是輿論高度關注的“疫苗案”,二是呼聲越來越強的降低企業“五險一金”問題。
建立更加規范的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長效機制
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4月13日對記者表示,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29次常務會議精神,兩部委正在會同相關部門,按照國務院關于修訂《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決定,研究建立進一步加強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的長效機制。
每年減負超千億元 降低企業負擔再出實招
1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6年5月1日起兩年內,一是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份,將繳費比例降至20%;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超過9個月的省份,可以階段性降低至19%。二是將失業保險總費率由現行的2%階段性降至1%—1.5%,其中個人費率不超過0.5%。三是規范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此次會議表示,初步測算,采取以上措施每年可減輕企業負擔1000多億元。
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國務院關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決定(草案)》
在總體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兩點:一是堅持問題導向。有針對性地對《條例》進行修改。二是堅持突出重點。有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有效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
我國研究建立疫苗管理長效機制 二類疫苗由省級疾控集中采購
預防接種工作是防控傳染病最經濟、最有效的手段。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預防接種工作,先后頒布了《傳染病防治法》等多部法律法規,實施了國家免疫規劃,健全了預防接種服務體系。
- “山東濟南非法經營疫苗系列案件性質惡劣,教訓極其深刻。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重于泰山,必須本著對人民、對國家高度負責的態度,嚴肅徹查處理,絕不姑息!”李克強總理在4月13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說。
- 李克強說,疫苗質量安全事關人民群眾尤其是少年兒童生命健康,是不可觸碰的“紅線”。
- 他強調,要在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對相關失職瀆職行為嚴肅問責的同時,進一步完善藥品監管體制和疫苗管理長效機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
- 今年3月,山東濟南非法經營疫苗系列案件發生后,李克強總理迅速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食藥監總局、衛生計生委、公安部切實加強協同配合,徹查“問題疫苗”流向和使用情況。
- 李克強明確要求,要繼續徹查案情,對每條線索都要建立臺賬一查到底,對重點案件掛牌督辦,注意查清涉案人員、犯罪事實和疫苗流向。
- “世界衛生組織經過科學論證認為,不正確儲存或過期的疫苗幾乎不會引起毒性反應,因此本事件的疫苗安全風險非常低。但相關部門必須要確立這樣一種意識:‘風險低’不等于‘完全沒有風險’。”總理說,“必須依法‘鐵腕’打擊犯罪行為,對相關失職瀆職行為嚴肅問責、絕不姑息!”
- “不符合運輸規范的疫苗,怎么能流向這么多地方,而且持續了這么長時間?”總理語氣嚴厲地說,“這里面有違法犯罪行為,需要嚴肅處理;同時也反映出一些干部責任心缺失、‘不作為’等問題。”
- “要依法嚴肅問責在疫苗生產,特別是流通、接種等環節監管不力的職能部門責任人員,以及違法經營疫苗問題突出的地方政府領導。”總理說,“疫苗系列案件再次證明,光靠‘審批’是管不住的,關鍵要完善事中事后監管,建立疫苗管理的長效機制。”
- 李克強語重心長告誡與會者:“如果我們遲遲不能把‘中國制造’打造成金字招牌,老百姓就會用腳投票,去購買自己信得過的產品!”
- “如果是謠言,那就要馬上調查、及時澄清;如果問題比較復雜,一時無法作出結論,那也要向公眾表明,政府已經發現問題,正在迅速處理,并將盡早公布調查結果。”總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