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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公布2012年部門預算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prettygoddess.com   2012年04月24日 22時26分   來源:社保基金會網站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2012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預算編報范圍

    第二部分 2012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公共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公共預算收入表

    三、公共預算支出表

    四、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2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公共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概況

    一、主要職責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是負責管理運營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獨立法人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管理中央財政撥入的資金、減持或轉持國有股所獲資金、劃入的股權資產及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

    2.制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經營策略并組織實施。

    3.選擇并委托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人、托管人,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資產進行投資運作和托管,對投資運作和托管情況進行檢查;在規定的范圍內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資產進行直接投資運作。

    4.負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定期編制財務會計報表,起草財務會計報告。

    5.定期向社會公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資產、收益、現金流量等財務情況。

    6.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共同下達的指令和確定的方式撥出資金。

    7.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預算編報范圍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無二級預算單位,按照預算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公共預算的編制要求,2012年納入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預算編報范圍的收支包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本級全部收入和支出。

    第二部分

    2012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公共預算表

    收支預算總表(附件1)

    公共預算收入表(附件2)

    公共預算支出表(附件3)

    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附件4)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附件5)

    第三部分

    2012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公共預算情況說明

    關于公共預算收支總表的說明

    一、收入預算

    2012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預算收入總計12881.71萬元,比上年同比增加1293萬元,增長11.15%。

    (一)財政撥款收入9503.97萬元,比上年同比減少76.53萬元,下降0.8%,主要是按照規定統籌動用了上年累計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安排2012年預算。

    (二)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比上年同比減少50萬元。

    (三)其他收入90萬元,比上年同比增加10萬元,增長11.1%。

    (四)上年結轉2787.74萬元,比上年同比增加1082.11萬元,主要是個別項目受特殊因素影響,相關工作推遲開展。

    二、支出預算

    2012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預算支出總計12881.71萬元,比上年同比增加1293萬元,增長11.15%。 (一)金融監管等事務支出12453.71萬元,比上年同比增加1217萬元,增長9.8%,主要是增加了信息系統建設及運行費用。

    (二)住房保障支出428萬元,比上年同比增加76萬元,增長17.8%,主要是新增人員的公積金和無房人員的按月補貼。

    關于公共預算收入表的說明

    2012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財政撥款收入9503.97萬元,占總收入的73.8%,財政撥款結轉資金2614.68萬元,占總收入的20.3%,財政撥款結余資金173.06萬元,占總收入的1.3%,其他收入90萬元,占總收入的0.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500萬元,占總收入的3.9%,其中:

    一、金融部門行政支出5803.61萬元,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務1086.21萬元,事業運行4717.4萬元;

    二、金融部門監管支出1830.9萬元,主要是金融行業電子化建設;

    三、其他金融監管等事務支出4819.2萬元,主要是其他金融監管等事務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28萬元。

    關于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2012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公共預算支出12881.7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145.4萬元,占總支出的40%,項目支出7736.31萬元,占總支出的60%。

    關于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的說明

    2012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9503.97萬元,比2011年執行數(執行數是當年財政撥款數加當年國庫集中支付結余數)減少76.53萬元,下降0.8%。其中:

    一、金融監管等事務支出(類)金融部門行政支出(款)比2011年執行數減少284.91萬元,下降5.9%;

    二、金融監管等事務支出(類)金融部門監管支出(款)比2011年執行數增加1157.84萬元,增長231.57%,主要原因是投入信息災備系統建設及運行;

    三、金融監管等事務支出(類)其他金融監管等事務支出(款)比2011年執行數減少1022.46萬元,下降25.94%,主要是2011年受金融行業大環境影響,部分項目開展受阻,相應的事務支出減少,2011年有結余,2012年預算支出統籌了結余資金的使用,減少了財政撥款;

    四、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比2011年執行數增加73萬元,增長23.78%。主要是新增人員的公積金和無房人員的按月補貼增加。

    第四部分

    2012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公共預算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它收入:指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規定動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它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四、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五、金融監管事務支出:指金融保險業監管等事務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住房公積金:指按照國家統一規定,按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二)提租補貼:指1999年按照《關于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行政事業單位提高房租增發補貼的通知》(國管房改字[1999]267號)規定向職工發放的租金補貼,人均標準90元/月。

    (三)購房補貼:指1998年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后,按照國家房改政策規定,向無房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

    七、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附件1:收支預算總表.xls

   附件2:公共預算收入表.xls

    附件3:公共預算支出表.xls

    附件4: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xls

   附件5: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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