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答網民關于“建議重視高層住宅內水泵、供暖泵產生的‘低頻噪音污染’問題”的留言

2020-12-17 19:00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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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遼寧朝陽的網民“愛國愛家”(手機尾號7206)說:低頻噪音污染不容忽視。高層住宅內的水泵、二次加壓供暖泵等產生的“嗡嗡”聲嚴重影響居民睡眠和身體健康。而這種布置在建筑內部的明顯噪音源,卻不在環保監管范圍內。因為目前我國噪音檢測儀器為A聲級,無法識別低頻噪音,這就造成了人耳能明顯感到噪音,機器卻識別不出來的情況。建議盡快完善低頻噪音法律法規,盡早使我們脫離低頻噪音困擾。

生態環境部回復:

低頻噪聲隨距離衰減較慢,且能夠長距離穿透墻壁直達人耳。當噪聲源具有顯著的低頻特性時,在相同等效聲級下,其產生的噪聲主觀煩惱較高。因此,對于以低頻為主的噪聲源不能單獨采用等效聲級進行評價,還應對低頻噪聲每個頻段的聲級限值作出規定。

為此,我部制定實施的《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l2348-2008)和《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2337-2008)不僅給出了等效聲級限值,還給出了倍頻帶中心頻率31.5~500Hz(即低頻)的固定設備結構傳播至室內的聲級限值,很好地解決了低頻噪聲擾民問題。但現行《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噪聲法”)未對居民樓內附屬設備如水泵、電梯等作出規定要求,屬于監管空白,無法適用《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目前,我部正受全國人大環資委委托,負責起草《噪聲法》修改建議稿,在修改中,我們將水泵、電梯等居民樓內附屬設備納入噪聲法管控范圍,從而能夠適用《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解決低頻噪聲評價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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