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答網民關于“建議推進臨時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的留言

2021-03-19 10:21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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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福建的網民“經冬寒松”(手機尾號7631)說:總理您好,我是上海大學的學生,這次在江西實習期間丟失了身份證,聽聞國家推出異地辦理身份證政策后,我到當地派出所補辦了身份證,但是制證需要一定時間,因此我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但是當地派出所說不能辦理臨時身份證。希望國家能推進異地補辦臨時身份證,讓群眾辦事更加便捷。

公安部回復:

2017年7月1日,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三項制度”在全國全面實施,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公民,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可以由現居住地公安機關受理。目前異地受理范圍限于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的情形,不包括臨時居民身份證。

為方便群眾辦事,對因丟失、被盜或忘記攜帶居民身份證急需登機、乘火車、住旅館人員,公安部明確要求機場、火車站派出所和旅館轄區派出所要及時為群眾開具臨時身份證明。關于您提出的異地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建議,我們將在今后工作中進行深入研究論證。感謝您對居民身份證工作的關注。(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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