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7月24日電(記者張曉松)今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將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一個城市和一家企業作為國家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城市和示范企業,通過發揮其先進典型的指導和示范作用,促進國家商標戰略的廣泛實施。這是記者從24日在長春舉行的全國工商系統推進商標戰略實施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的。
開展國家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城市和示范企業工作的相關辦法正在制定當中,目前已進入征求意見階段。
根據這個辦法,工商總局將給予國家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城市和示范企業一定的扶持政策,如為其提供有關商標注冊信息統計服務、提供商標咨詢服務、加大對其商標的注冊和保護力度、幫助和支持其解決商標在境外被搶注問題等。
國家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城市和示范企業的示范期初步定為三年,期滿后可申請繼續示范。工商總局將每年對其進行考核和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條件的城市、企業責令整改,整改后仍未能達標的取消其示范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