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11月16日電(記者 馬姝瑞、張紫赟)記者從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了解到,該省將從標識制度、示范區域、獎勵政策等方面入手,多措并舉推廣普及綠色建筑。今后,新建的各種類型建筑將佩戴星級不同的“綠色標識”,從而推動建筑行業由傳統高能耗型發展模式向高效低碳生態型發展模式轉變。
安徽在新出臺的“關于加快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中提出,到2015年,將推動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新增綠色建筑面積1000萬平方米以上,綠色建筑占新增民用建筑面積比例達到20%以上。
據了解,安徽省正加緊出臺居住、公共、工業等不同建筑類型的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實施細則,并加快建立一、二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體系。今后,綠色建筑示范項目及按照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的公益性建筑竣工驗收,大型公共建筑投入使用一年后,都應進行能效測評,并佩戴綠色建筑評價標識。
為擴大示范效應,安徽還將選取有條件的示范區域集中連片普及綠色建筑。其中包括:啟動100項省級綠色建筑示范項目建設;依托高校節約型校園示范建設,啟動一批綠色校園示范項目;在有條件的市縣開展“綠色小城鎮”建設,推進城市既有城區的綠色化改造;創建100項綠色建筑示范項目,發展10個以上城市新區因地制宜開展綠色生態城(區)建設。
安徽省住建廳還表示,對經過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審核、備案及公示的二星級以上的高星級綠色建筑要落實國家獎勵,并設立省級專項資金,支持重點綠色建筑示范項目和綠色生態城(區)示范。同時鼓勵市、縣在土地招拍掛階段就將綠色建筑作為前置條件,研究規劃建設階段容積率補貼政策,放開社會資金參與既有建筑綠色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