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6日電(記者劉奕湛)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日前公布《殘疾人教育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全文,征求社會各界意見。送審稿指出,殘疾人教育的范圍,由傳統的視力、聽力、言語殘疾和智力殘疾,擴展到腦癱、孤獨癥、自閉癥、多重殘疾等殘疾類型,實現了對殘疾人教育的全覆蓋。
據了解,我國現行《殘疾人教育條例》于1994年頒布。此次的送審稿共分總則、普通學校的教育、特殊教育機構的教育、特殊教育教師、保障與監督、法律責任及附則等7章共50條。
關于保障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送審稿突出了平等入學、零拒絕的理念,作出五項制度安排:明確入學原則;嚴格限定學校可拒絕殘疾兒童入學的情形;要求建立支持體系;強化義務教育的入學保障;明確發生入學爭議的解決機制。
關于普通學校的殘疾人教育,送審稿根據提高普通學校接受殘疾學生的能力和教育教學質量的要求,從幾個方面做出了規定:著力提高普通學校接收殘疾學生的能力;規范了隨班就讀的實施要求;要求建立個別化教育計劃,針對殘疾學生的特點制定個別教育計劃,有針對性地實施教育和評價。
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3年3月25日前,通過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www.chinalaw.gov.cn),信函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對送審稿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