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企業兩年至少調整一次最低工資標準
●優先保證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供應
●倡導“貸款消費、積蓄還債”的新型消費方式
用工企業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最低工資標準,優先保證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供應,倡導“貸款消費、積蓄還債”的新型消費方式……河南省政府最近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擴大城鄉居民消費的意見》,對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費能力等多項工作作出總體部署。
用工企業兩年至少調整一次最低工資標準
意見要求,各級政府要加大財政對城鄉公共服務設施的投入力度,著力解決義務教育、公共衛生、文化體育、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產品短缺和質量不高問題,降低公共服務產品消費價格,提高城鄉居民消費水平和生活質量。企業用工要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到2008年實現各類企業與勞動者普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所有用人單位必須及時支付勞動者工資,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最低工資標準。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優先保證中低價位商品房的土地供應
優先保證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供應,重點發展普通商品住房,努力平抑房價。要加快城鎮廉租住房制度建設,逐步擴大廉租住房覆蓋面。全面推行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規范化管理,已取得合法產權的住房可直接上市交易;已購公有住房首次上市交易免征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鼓勵發展房屋租賃市場,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租售結合,建設經營租賃型商品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以滿足不同層次的住房消費需求。鼓勵開展置業擔保、房屋租賃代理、房地產評估、房屋置換等服務項目。
倡導“提前消費”新型消費方式
各級政府要抓住消費結構升級的有利時機,積極發展服務性消費,提高服務性消費占總消費的比重。大力宣傳普及消費信貸知識,倡導“貸款消費、積蓄還債”的新型消費方式;金融機構要根據城鄉消費貸款市場的不同特征,積極開發消費信貸品種,合理確定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擴大抵押擔保范圍。建立和完善農村個人貸款財產抵押制度,積極開辦耐用消費品、農用機械和教育助學等貸款業務。
意見還在支持城市社區商業發展、落實帶薪休假制度、鼓勵餐飲企業發展連鎖經營、大力開發農村消費市場等諸多方面作出安排。(記者 朱殿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