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部門信息
 
民政部:各地協助做好地震轉運傷員出院返鄉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prettygoddess.com   2008年06月24日   來源:民政部網站

    近日,民政部辦公廳下發通知,要求北京、天津、河北等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認真貫徹衛生部、民政部、財政部《關于妥善解決接收四川地震災區傷病員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規財發〔2008〕30號)精神,積極協助做好傷病人員返川工作。

    通知指出,在各地救治的傷病人員,可以辦理出院手續的,原則上返回四川安置。各救治地民政部門要與四川省民政部門加強溝通,及時通告相關人員返川信息。

    為保證傷病人員返川工作的有效銜接,通知還轉發了四川省民政廳、衛生廳《關于請求協助做好四川“5.12”地震轉運傷員出院返鄉工作的函》,對具體工作流程作了說明。  

民政部辦公廳轉發四川省民政廳、四川省衛生廳
《關于請求協助做好四川“5.12”地震轉運傷員出院返鄉工作的函》的通知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

    四川汶川大地震發生后,因災傷病人員緊急疏散到各地接受治療,受到精心醫治和悉心照料,現在他們經治療,陸續出院,需返回家鄉。各救治地民政部門要認真貫徹衛生部、民政部、財政部《關于妥善解決接收四川地震災區傷病員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規財發〔2008〕30號)精神,從全國抗震救災的大局出發,以“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精神,一如既往地對出院的傷病人員給予關心和照顧,并幫助他們返鄉。在各地救治的傷病人員,可以辦理出院手續的,原則上返回四川安置。各救治地民政部門要與四川省民政部門加強溝通,及時通告相關人員返川信息。為保證傷病人員返川工作的有效銜接,現將四川省民政廳、四川省衛生廳《關于請求協助做好四川“5.12”地震轉運傷員出院返鄉工作的函》轉發你們,請積極協助做好傷病人員返川工作。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四川省民政廳、衛生廳《關于請求協助做好四川“5.12”地震轉運傷員出院返鄉工作的函》

 
 
 相關鏈接
· 災區民政部門公開資金物資的接收、分配去向、用途和數額
· 民政部等發放抗震救災捐贈款物紀實:"大愛有蹤"
· 民政部:汶川地震已造成69181人遇難 失蹤18522人
· 民政部副部長在京接見愛之橋服務社尋根回訪家庭
· 民政部緊急采購90萬頂帳篷提前一天完成生產任務
· 浙江省已完成民政部救災帳篷生產任務的97.74%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布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
 
一分快3-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