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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頗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prettygoddess.com   2006年04月14日 14時39分   來源:國家民委網站

    概況

    景頗族總人口為130212人(2000年),主要聚居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境內的隴川、盈江、潞西、瑞麗、梁河等5個縣、市,與德昂、傈僳、阿昌、漢等民族交錯雜居于山區;部分散居于耿馬、騰沖、瀘水、孟連、昌寧、勐海、隆陽等縣(區)。其中德宏州境內的景頗族人口有124822人(2000年),占景頗族總人口的95.86%。

    景頗族聚居的山區,一般海拔1500米左右,大部分緯度偏南,氣候溫和,雨量充沛,冬無嚴寒,夏無酷暑,山青水秀、樹木蔥蘢。這里良好的植被造就了天然的綠色水庫,山有多高水有多長,座座青山有溪流,條條山箐有小河,為發展農業提供了有利的灌溉條件。崇山峻嶺間有寬闊的草場,具有發展畜牧業的良好條件。森林資源豐富,盛產珍貴的木材和具有開發價值的各種植物和林木,有砂仁、柯子、畢拔、團花、史君子、金雞納以及珍貴的美登木屬植物以及龍血樹等醫藥、工業原料資源,有八角、草果、香茅、野香椽、山蒼子、黃蘭等香料資源,有樹棉、龍舌蘭、竹類等供紡織、制繩、造紙用的資源,還有茶葉、小粒咖啡、紫膠、油桐、核桃等經濟林木。礦藏資源種類繁多,有鐵、銅、鉛、煤、金、銀、水晶、寶石等。在遮天蔽日的森林中,還棲息著豹、熊、野豬、孔雀、麂子、山雞等數十種野生動物。

    景頗族有自己的語言和文字。景頗族語屬漢藏語系藏緬語族,由于5個支系分別使用5種不同的語言,因此支系語言在語支的歸屬方面存在差異。景頗支系使用的景頗語屬漢藏語系藏緬語族景頗語支,載瓦支系使用的載瓦語、勒期支系使用的勒期語、浪峨支系使用的浪峨語和波拉支系語言屬于漢藏語系藏緬語族緬語支。日常生活中,各支系除堅持使用本支系的語言外,相當一部分人還能兼用其他支系的語言。景頗族文字有景頗文和載瓦文兩種,兩種文字都是以拉丁字母為基礎的拼音文字。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我國語言工作者在原景頗文的基礎上,對一些聲韻母拼法進行了改革。載瓦文創制于1957年,是我國語言工作者為滿足載瓦支系的需要而創制的文字。今天,景頗文和載瓦文在景頗族地區均被廣泛使用。

    歷史沿革

    景頗族包括景頗、載瓦、勒期、浪峨、波拉5個支系。支系的名稱也是各支系的自稱和支系語言的名稱。其中,“景頗”既是支系名稱也是民族名稱。各支系有自稱和對其他支系的他稱,與景頗族雜居的漢、傣等民族對景頗族各支系也有不同的稱呼。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根據本民族的意愿,統稱為景頗族。

    據歷史傳說和漢文史籍記載,從古代起,景頗族的先民就勞動生息在康藏高原南部景頗族稱為木轉省臘崩(意為“天然平頂山”)的山區,約自唐代始沿橫斷山脈南遷至云南西北部、怒江以西的地區。這個地區漢代屬永昌郡,唐代屬南詔政權的鎮西節度管轄。該地的居民包括景頗族先民在內,被稱作“尋傳蠻”。當時的尋傳人居住在山野森林中,持弓挾矢,從事狩獵生活。

    繼南詔、大理政權之后,元代在云南設立行省,尋傳地區屬于云南行省管轄。隨著生產的發展,景頗族各部逐漸形成茶山、里麻兩個大的部落聯盟,產生了從原始農村公社分化出來的世系貴族山官。社會開始分裂為最初的三個等級:即官種(貴族)、百姓和奴隸。等級之間界限嚴格,“南瓜不能當肉,百姓不能當官”。奴隸隨主姓,從事各種勞役,無人身自由。

    15世紀初,明朝在這里推行土司制度,設立了里麻、茶山兩個長官司,任命景頗族山官為長官。茶山長官司先屬金齒軍民指揮使司,后屬永昌衛,繼改屬騰沖府管轄;里麻司直屬于云南都司。清代,景頗族地區屬清朝所設置的有關府州縣管轄。

    16世紀以后,大量景頗族遷移到德宏地區。在漢族和傣族先進生產技術和封建經濟影響下,景頗族開始有了犁耕農業,使用了較先進的鐵質農具。以后又學會種水田,生產力進一步提高,封建因素逐漸發展起來。由于內部封建因素的發展,奴隸又不斷反抗逃亡,同時受漢族和傣族封建制度的影響,奴隸制迅速沒落。

    在封建因素產生過程中,由于傣族土司的控制和分化,雖然有些地區的山官以村社首領的身份,篡奪了村社土地的最高權力,開始向封建領主制轉化,但并未形成完整的領主制。同時,隨著社會內部生產的緩慢發展,固定耕地面積增加和漢族地主經濟的影響,各地景頗族社會不同程度地保留了各個社會發展階段的因素,形成社會經濟的多結構狀態,但基本均進入了封建社會的初期。由于這種嬗變,上層建筑特別是文化和意識形態落后于經濟結構的發展變化,因此,景頗族社會在向階級社會過渡的同時,保留了較多的農村公社的殘余。

    新中國成立前夕,景頗族社會已發展到農村公社趨于解體和向階級社會過渡的階段。在保留了較多原始公社制殘余的同時,出現了階級分化。20世紀50年代以前,景頗族社會已經分化出約占總戶數1%的地主和2%的富農,他們占有全部水田的20%到30%以及20%的耕牛。農民中除占總戶數15%的左右的農戶占有部分水田、耕牛外,80%以上的農戶都是無田少地、缺乏耕牛和農具的貧苦農民。景頗族人民一方面既受國民黨政府和傣族封建領主土司的統治,也受其社會內部相對獨立的山官的統治。國民黨政府和傣族土司通過山官實現其統治,他們通過山官壓迫景頗族人民,強征各種苛捐雜稅,景頗族人民過著民不聊生的生活。

    新中國成立后,黨和國家在景頗族地區實行了民族區域自治,在景頗族地區進行了“直接向社會主義過渡”的民主改革,廢除了山官制度,景頗族人民實現了當家作主的愿望,社會、經濟、文化和生活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昔日貧窮落后的景頗山呈現出了欣欣向榮的繁榮景象。

    歷史上,景頗族人民為維護祖國統一進行過英勇斗爭,為捍衛祖國神圣領土完整和開發建設西南邊疆作出了重要貢獻。1875年,在有名的馬嘉理事件中,景頗族人民擊斃竊取中國情報的英國間諜馬嘉理,阻擊了英國軍官柏朗率領的侵略軍,打擊了侵略者的氣焰。1898年中英兩國勘定隴川邊界時,景頗族山官早樂東在人民群眾的支持下,據理抗擊,粉碎了英帝國主義者侵占中國領土的野心。1910年,英國侵略軍2000多人侵占中國景頗族聚居的片馬、古浪、崗房地區,激起景頗族人民的強烈反抗,進而在云南全省掀起了反英運動,組織“中國保界會”,終于迫使英政府承認片馬、古浪、崗房是中國領土。抗日戰爭時期,景頗族人民積極參加抗日游擊隊,用長刀、斧子、銅炮槍奮起抵抗侵入滇西的日本侵略軍,為保衛祖國立下了功勞。

    新中國成立前,景頗族社會實行著一種以“崩督”(景頗語)為首構成的政治制度,景頗語稱為“貢薩”制度。“崩”意為“山”,“督”意為“主人”或“官”。因景頗族居住山區,當地漢族形象地把“崩督”這種管轄山頭的官稱呼為山官,研究政治制度的中國學者由此引申,把景頗族以“崩督”為首構成的政治制度,稱為“山官制度”。

    山官制度是在氏族家長制度瓦解的過程中逐漸演變而成的政治制度,在景頗族社會中已經存在很久。在這種制度下,根據不同的出身和血統,社會成員被劃分為官種、百姓和奴隸等3個等級。

    官種,景頗語稱為“督阿繆”(載瓦語稱為“早戶”),在三個等級中社會地位高于百姓和奴隸。官種等級有特殊的命名方式,男性在名字前加上“早”,女性在名字前加上“南”、“扎”等非官種等級不能使用的特定冠詞,一般不與百姓通婚而實行等級內婚,有官家姑娘下嫁百姓時,所要的聘禮非常昂貴,一般百姓家支付不起。山官,必須出身于官種等級,是官種等級中的當權者。山官職位的傳襲實行幼子(景頗語稱為“烏瑪”)承襲制,只有幼子夭折才由長子繼承,其余依次為其他諸子。幼弟在世,其他兄長們如若想要當官,只有離開老家去開拓新的轄區,到新轄區當新山官。

    百姓,景頗語稱為“色瓦阿繆”(載瓦語稱為“勐比優”或“勒塔”),有人身自由,不依附于特定的地域或特定的山官,能夠自由遷徙,在政治上處于從屬于山官的地位,負有向山官交納實物供賦和無償勞役的義務,有權占有使用村社土地的權力;由于不是官種,因此再有本事的百姓也不能擔任山官。

    奴隸,景頗語稱為“木牙姆阿繆”(載瓦語稱為“準”),依附于主人,沒有人生自由。奴隸在景頗族進入德宏之前在江心坡、胡康河谷地區就已經存在,其源于山官和一些富裕家庭通過將戰爭中的俘虜、外族人和孤兒以收養的方式收容為養子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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