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征地補償標準平均提高兩成以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prettygoddess.com 2015-10-01 17:3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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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南昌10月1日電(記者李美娟)江西省1日起正式實施新的征地補償標準,新標準較原標準補償額度平均提高兩成以上。

    此次調整按照水田最低補償標準不得低于3萬元/畝為基準進行測算,其他地類的補償標準按照水田標準的不同系數確定,調整幅度(即增幅)基本控制在20%-30%。

    新標準首次明確“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資金按每畝不低于6000元標準提取并預存”。預存制度建立后,各地在組織用地報批時,以征收土地面積計算,按每畝不低于6000元的標準提取,由申請用地單位預先存入人社部門在國有或國有控股商業銀行開設的代管資金賬戶。未按規定預存社保資金的,將不予受理用地報批材料。

    但是,新標準不適用于國家和省重點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對國家和省重點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征地補償標準,按照政府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責任編輯: 陳旭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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