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負提效 海關總署出新招促外貿穩增長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prettygoddess.com 2015-11-25 18:13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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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5日從海關總署獲悉,海關總署近期出臺了《海關總署進一步促進外貿穩定增長若干措施》,以解決企業實際困難,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使通關更便捷、流程更科學、服務更高效,促進外貿穩定增長和轉型升級。

    據海關總署新聞發言人張廣志介紹,《若干措施》共18條,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進一步改進通關監管服務,包括加快推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推動口岸信息共享共用機制化建設、優化查驗監管機制、繼續推廣“雙隨機”抽查機制、實施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改革、推動增設口岸進境免稅店;二是進一步推動加工貿易創新發展,包括積極創新和復制自由貿易試驗區海關監管制度、推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完善加工貿易管理模式;三是進一步清理和規范進出口環節收費,包括放開電子口岸預錄入系統(QP系統)的準入限制、規范艙單傳輸收費、推動降低轉關運輸監管車輛收費、加快推動對查驗沒有問題的企業免除吊裝、移位、倉儲等費用的政策落地;四是進一步做好海關統計、打私、國際合作工作,包括加大海關統計工作力度、全力打擊走私規范進出口秩序、深化海關國際合作。

    《若干措施》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通關更便捷。通過改革提升通關便利化水平,使進出口企業通關更加便捷。如按照國務院落實“三互”推進大通關建設改革的要求,加強與口岸相關管理部門的協作配合,推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和口岸信息共享共用機制化建設,這些舉措將大幅提高口岸通關效率。二是減負更明顯。《若干措施》按照“打破壟斷、促進競爭,規范行為、完善監管”的原則,提出若干措施,切實減輕進出口企業負擔。例如對具有相應技術能力、有安裝意愿和使用需求的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和報關企業,按照準入門檻放開,后續運維服務市場化的思路,放開QP系統準入限制。年底前先在廣東省推廣。企業可自行選擇艙單傳輸方式。對于企業選擇中國電子口岸平臺進行艙單數據傳輸的,海關接收企業申報傳輸數據、接受企業或個人在海關艙單管理部門及現場業務窗口修改艙單數據時,不收取任何費用。對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境內公路承運海關監管貨物運輸企業,不再采用現金擔保形式,而是以銀行保函的形式向海關提供擔保,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加快推動對查驗沒有問題的企業免除吊裝、移位、倉儲等費用的政策落地。在廣東、上海試點基礎上,爭取年內推動全國推廣實施。三是流程更科學。《若干措施》著力推進海關監管制度創新,通過優化查驗監管機制、完善加工貿易管理模式等舉措,用作業流程的“減法”換取通關效率的“乘法”。比如,“大力推廣順勢監管模式”就是優化海關作業流程的一項重要舉措,貨物抵港后無需進堆場,海關直接在流轉環節實施查驗監管,大大節省企業時間成本和相關費用。四是服務更高效。《若干措施》圍繞優化海關服務提出了加強海關統計分析、深化海關國際合作等舉措。

    據介紹,根據2015年10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烏魯木齊海關與塔吉克斯坦共和國政府海關總署關于在卡拉蘇-闊勒買口岸建立農產品快速通關“綠色通道”的會談紀要》,中塔雙方決定在2015年11月25日,在卡拉蘇口岸開通農產品“綠色通道”。此次中塔雙方開通的“綠色通道”是中塔兩國在卡拉蘇—闊勒買公路口岸開通的農產品快速通關的專用通道,高效驗放兩國協商確定的目錄內農產品。為保障“綠色通道”農產品無障礙通關,兩國在口岸確定具有專門標識的“綠色通道”,開通張貼專門標識的“綠色通道”專用窗口,對張貼有“綠色通道”標識的載運農產品車輛,予以全程給予通關便利。“這就是海關促外貿穩增長最新舉措的具體落實。”張廣志說,“農產品快速通關的專用通道可以進一步加強中塔兩國經貿合作水平,將提升通關效率,提高企業競爭力。”

    張廣志說,今年以來,我國外貿形勢復雜嚴峻,前10個月我國外貿進出口同比出現“雙降”。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外貿工作,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進外貿穩定增長和轉型升級。為抓好相關政策措施的落實,海關通過深入重點企業調研、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等形式,了解企業實際困難和問題,收集企業對外貿政策及海關工作的意見建議。在此基礎上研究制定的《海關總署進一步促進外貿穩定增長若干措施》,是將國務院文件中涉及海關工作的政策,細化成更加具體、可操作的任務措施。切實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支持和促進外貿穩定增長和轉型升級。(黃林昊)


    海關總署進一步促進外貿穩定增長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出臺的一系列促進外貿穩定增長政策措施,盡快遏制外貿下滑勢頭,為明年外貿形勢進一步向好打下堅實基礎。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

    (一)充分認清當前做好海關工作對促外貿穩增長工作的重要意義。面對外貿發展的嚴峻形勢,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出臺了一系列促進外貿穩定增長和轉型升級的政策措施。全國海關切實支持和促進外貿穩定增長和轉型升級,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把促外貿穩增長工作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來抓。

    二、進一步抓好落實

    (二)確保國務院出臺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海關總署對已出臺的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梳理匯總。全國海關按照已確定的各項任務和時間節點,切實做實、做細、做好、做到位。

    三、進一步改進通關監管服務

    (三)加快推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及時總結完善單一窗口試點經驗,加大推廣力度,擴大企業參與面,推動單一窗口申報數據標準化及簡化和口岸執法部門在單一窗口環境下加快業務流程改造。會同相關部門率先將上海經驗向廣東、天津和福建自貿試驗區輻射,年底前完成在沿海地區口岸推廣單一窗口建設的目標。

    (四)推動口岸信息共享共用機制化建設。年內出臺《國務院口岸部際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數據共享和使用管理辦法》,同時加快與稅務、質檢部門工作層面溝通,在原有信息共享工作基礎上,研究拓展信息共享和使用的制度性安排。

    (五)優化查驗監管機制。優化查驗方式結構,充分運用好科技手段,逐步提高非侵入式查驗比例。在風險分析的基礎上對查驗率實施動態調整,進一步提高查驗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大力推廣順勢監管模式,簡化監管流程,盡可能將海關監管順勢嵌入物流運轉。

    (六)繼續推廣“雙隨機”抽查機制。深化“雙隨機”在海關布控查驗中的實際應用,完善抽查事項目錄公布制度,逐步提高隨機布控查驗比例,年底實現隨機布控查驗占比70%以上。

    (七)實施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改革。落實簡政放權要求,簡化進出口企業注冊登記,按期推進實施“一照一碼”、“三證合一”。在目前已實現進出口企業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基礎上,力爭盡快實現企業可以使用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辦理進出口報關業務。

    (八)推動增設口岸進境免稅店。積極支持口岸進境免稅店發展,在已批準5個口岸設立進境免稅商店的基礎上,繼續加快審批設立進境免稅店,方便國內消費者在境內購買國外產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研究口岸進境免稅店政策問題,制訂增設口岸進境免稅店的具體方案。

    四、進一步推動加工貿易創新發展

    (九)積極創新和復制自由貿易試驗區海關監管制度。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內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積極推進內銷選擇性征收關稅政策先行先試,將加工貿易工單式核銷等制度創新在全國范圍內復制推廣,推動加工貿易向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集聚。

    (十)推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認真落實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方案,從類型、功能、政策、管理等4方面加快推進整合,著力實現產業結構、業務業態、貿易方式、監管服務等4方面優化。支持中西部和東北地區符合條件的大中城市設立綜合保稅區,加快推動哈爾濱、長沙黃花、遵義、武漢空港、云南昆明等5個綜合保稅區項目的審核報批工作。

    (十一)完善加工貿易管理模式。完善保稅維修、服務外包、跨境電商等新型業態監管模式,支持高端制造及相關生產性服務業發展,鼓勵加工貿易產業鏈向上下游延伸;針對大型裝備制造、集成電路等行業特點,實行“量體裁衣”式的服務;簡化賬冊設立(變更)、內銷、深加工結轉、余料結轉、核銷結案、串料管理等作業流程。

    五、進一步清理和規范進出口環節收費

    (十二)放開電子口岸預錄入系統(QP系統)的準入限制。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強化行政部門公共服務職能的精神,對具有相應技術能力、有安裝意愿和使用需求的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和報關企業,按照準入門檻放開,后續運維服務市場化的思路,放開QP系統準入限制。年底前先在廣東省推廣。

    (十三)規范艙單傳輸收費。企業可自行選擇艙單傳輸方式。對于企業選擇中國電子口岸平臺進行艙單數據傳輸的,海關接收企業申報傳輸數據、接受企業或個人在海關艙單管理部門及現場業務窗口修改艙單數據時,不收取任何費用。

    (十四)推動降低轉關運輸監管車輛收費。對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境內公路承運海關監管貨物運輸企業,不再采用現金擔保形式,而是以銀行保函的形式向海關提供擔保,降低企業運營成本。

    (十五)加快推動對查驗沒有問題的企業免除吊裝、移位、倉儲等費用的政策落地。在廣東、上海試點基礎上,及時總結經驗,完善實施方案,爭取年內推動全國推廣實施。

    六、進一步做好海關統計、打私、國際合作工作

    (十六)加大海關統計工作力度。發揮海關數據信息優勢,及時準確反映地方外貿運行的基本狀況、主要特點、發展趨勢和有關規律,并從海關角度提出對策建議,為地方政府科學決策、企業發展服務。強化海關統計工作時效性,及時將實際發生的貿易活動納入海關統計范圍。加強對進出口數據的監測和預警,全面客觀反映外貿發展情況,防止進出口數據弄虛作假。

    (十七)全力打擊走私規范進出口秩序。通過打擊走私,規范貿易秩序,使非正常渠道的進出口貨物納入到正常貿易渠道,推動以打促稅。組織全國海關開展打擊走私專項行動,針對重點商品、重點渠道、非設關偷運走私、出口騙退稅等方面開展打私攻堅戰。加強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及郵遞、快件物品監管。

    (十八)深化海關國際合作。進一步加強海關國際合作,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海關簽署合作協議等制度性安排,繼續在監管互認、農產品綠色通道、能力建設、科技信息化等多領域進行務實合作,形成一批合作典范。積極推進AEO互認合作,促進企業走出去。

責任編輯: 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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