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新增150種縣級新農合診療病種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prettygoddess.com 2016-02-18 08:28 來源: 甘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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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縣級醫療機構住院患者按病種付費覆蓋面將達到90%
甘肅省新增150種縣級新農合診療病種

記者近日從甘肅省衛計委獲悉,今年,省衛計委決定新增150種縣級醫療機構新農合分級診療病種,并對省市級50種重大疾病、縣級250種常見病、鄉級50種疾病進行臨床路徑管理,對不嚴格執行臨床路徑、診療規范、相關管理規定的定點醫療機構,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相應扣罰,力爭2016年縣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患者按病種付費覆蓋面達到90%。

甘肅省衛計委明確,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分別確定分級診療病種,病種費用依據參考定額(中西醫同價)標準上下浮動,但最高不得超過該病種定額標準的130%。各定點醫療機構必須與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新農合管理機構簽訂住院病種服務協議并確定服務病種,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和責任,相互監督執行。各地要嚴格分級診療病種轉診審批程序,對診斷符合分級診療政策規定并與相應定點醫療機構簽訂協議病種的新農合患者,原則上只能在參合地及省內參合地以外相應級別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急危重癥患者除外),不得越級診療;各定點醫療機構需遵循分級診療臨床診療路徑規范進行救治,不得隨意外轉。分級診療病種患者執意要求轉診且經過醫療機構和同級新農合管理機構同意的,2016年分別按照縣、鄉兩級分級診療確定病種相應定額的20%比例報銷,2017年及以后新農合不予報銷;醫保管理經辦機構對醫療機構簽約服務范圍內病種向外轉診的,按照每外轉一例病人縣區級醫療機構1000元、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300元的標準予以扣減,對違反規定的當事人可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不良執業記錄登記并處罰,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構處理。上級醫療機構收治本應在下級醫療機構就診的病人,必須有轉診證明和患者知情同意書,否則,需承擔基金支付費用,并被扣減醫保基金。鼓勵上級醫院多點執業醫師到下級醫院開展診療服務,縣、鄉醫療機構因病情確需上轉的患者,要及時出具轉診證明和患者知情同意書,暢通向下轉診通道。(記者 宜秀萍)

責任編輯: 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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