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攻堅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prettygoddess.com 2016-04-06 08:47 來源: 一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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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這幾日對于政策的“消化”,營改增細則對新增四個試點行業各自的影響和挑戰也日漸清晰,而看起來“高大上”的營改增,其實與我們每個人的生活也是息息相關。

【編者按】營改增,這項繼分稅制改革之后最重磅的稅制改革終于落定,3月末,營改增擴圍細則出臺,最后四個試點行業終將施行營業稅改增值稅率。隨之,所有試點行業企業進入了營改增的“攻堅期”,畢竟,距離5月1日的實施日僅剩不足一個月。

隨著這幾日對于政策的“消化”,營改增細則對新增四個試點行業各自的影響和挑戰也日漸清晰,而看起來“高大上”的營改增,其實與我們每個人的生活也是息息相關。

營改增,如何影響企業乃至社會方方面面?細則中還有哪些尚未明確的問題?《第一財經日報》特別策劃“營改增攻堅”,解讀那些與你有關的信息。

“全面實施營改增是結構性改革和財稅體制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的重大舉措,具有一舉多得的政策效應。”4月1日下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就全面實施營改增到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考察時表示,“全面實施營改增給企業減稅上,將比改革前減輕企業稅負5000多億元。”

營改增這項繼1994年分稅制改革之后最重磅的稅制改革到底如何影響企業乃至社會方方面面?3月末,期盼已久的營改增擴圍細則出臺,答案揭曉。但同時,細則的出臺也意味著所有試點行業企業進入了營改增的“攻堅期”,畢竟彼時離5月1日的實施日僅剩不足一個半月。

“上周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網站我們天天在‘刷’。細則一出來,立刻開始研究和測算,通知系統供應商來進行進一步調試。”一名金融企業財務人員向《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另一名相關中介機構人士稱,細則甫一出臺的當晚,他的電話已經被客戶“打爆”。

隨著這幾日對于政策的“消化”,營改增細則對四個試點行業各自的影響和挑戰也日漸清晰,不過,企業在將細則內容嵌套至自身業務流程中時,仍會發現一些本次細則中尚未明確的地方,有待后續文件進一步的解釋。

四大行業影響幾何

此次最后一批四個行業,即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的營改增從去年初開始醞釀到今年“兩會”期間的“一錘定音”,可謂“千呼萬喚始出來”,究其最主要原因是這幾個行業情況復雜、牽涉面廣泛、影響巨大。

“其實,最后一批行業的營改增不僅和這四個行業中的企業直接相關,也和其上下游的企業有關。而絕大部分企業都會有貸款、存款、購買金融產品等與金融業相關的業務,日常業務開展中也總會和生活服務業‘打交道’。購買或租用不動產的企業甚至個人也會被房地產業或建筑業的相關政策影響。”普華永道中國中區公司稅業務主管合伙人李軍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因此,增值稅在全面打通抵扣鏈條的同時,對企業的影響也將向其上下游蔓延。

從總體上而言,由于營業稅原先體現在損益表中,而增值稅為價外稅并不體現在損益表內,因此營改增后,損益表中將減少“營業稅金”這一收入扣除項。同時,由于增值稅下含稅收入將進行價稅分離,意味著如果不能通過提價等方式實現稅負轉嫁,原來可以全額確認的收入在價稅分離之后將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不過,在購買一些應稅貨物與服務時,由于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可抵扣進項稅,計入成本的部分也會下降。

因此,可以看到,營改增最終對企業稅負和利潤的影響主要受兩方面因素決定,一是銷項稅是否能夠實現向下游的稅負轉嫁,二是有多少進項稅可以抵扣。當然營改增實施需要進行系統改造、增加人手管理增值稅發票等,也會造成企業的成本增加。

“事實上,最后這幾個行業都有各自的特點以及難點,此次營改增的細則也根據行業特性給予了不同的特殊政策。整體上而言,根據客戶的反饋和我們目前的估算,預計此次對于房地產業及建筑業的稅負影響短期偏正面,而金融業及生活服務業由于性質各不相同,較難一概而論。但同時,每個行業在營改增的實施過程中仍需面對不同的挑戰,也會倒逼試點企業進行業務模式的調整和成本的管理。”李軍表示。

金融業:

“對金融業全面征收增值稅,在國際上尚不多見。我們的一些銀行客戶在細則出來后做過測算,按照最后公布的細則測算下來對利潤的影響會比之前預想的要大。總體而言,我們認為此次營改增雖然金融業6%的稅率與原營業稅政策下5%稅率相比上升不大,但企業若不能足額取得進項稅額,仍存在自身稅負上升的風險。”李軍稱。

“根據我們目前了解到的政策動向與內部假設測算,‘營改增’后我公司的稅負總體上基本持平。”旗下有眾多金融業務的中國平安集團對本報記者表示。但另一家中小型保險公司財務人員卻表示,根據內部測算稅負會略有上升,同時利潤可能略有下降。

對于金融業而言,一些之前業內期待的免稅政策并未在此次細則中出現。

例如,之前業內廣泛關注的貸款利息支出是否可以抵扣。此次細則中明確,企業向銀行的貸款利息支出不能抵扣進項稅。“那就意味著對于大客戶,銀行很難進行增值稅的轉嫁,因此會減少自己的收入,而對于相對弱勢的中小企業,如果銀行通過提高利率的方式轉嫁部分增值稅成本,則企業融資成本將會有所上升。”李軍稱。

同時,在營業稅下可以免稅的同業往來業務在此次細則中也并非全部免稅。細則中規定,只有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線上”短期拆借行為才可以免征增值稅,但“線下”的短期拆借并未在免稅范圍。

“原本行業預測同業業務即使不免稅,如果利息費用進項可抵的話也可以在同業間相互轉嫁,影響不會太大。但‘線下’的短期拆借可以被視為貸款的性質,而此次細則中貸款利息支出進項稅不能抵,那就意味著拆出銀行,即可以被視為將資金‘貸出去’的銀行,這6%的增值稅可能無法轉嫁。”普華永道中國稅務總監傅瑾分析道。

另外,原來在政策討論時企業建議免稅的金融商品轉讓也并未“成行”。金融商品轉讓的買賣差價能否享受免稅對一些金融企業,尤其是將投資的利差亦視為收入重要來源之一的保險企業有較大影響。根據2015年年報,中國太保和新華保險的證券買賣差價分別占利潤總額的64.4%及136%。

而一些細則將可能對金融企業未來的業務模式產生影響。長江證券表示:“傳統人力成本和賠付支出可抵扣比率較低或不可抵扣。金融企業或可通過外包將人力成本外部化,將不可抵扣的人力成本轉換成可抵扣成本;以保險代理為例,保險公司或加大機構代理銷售占比,提升營業成本可抵扣率,產險或優化流程提高實物賠付和服務賠付比重,擴大進項可抵扣金額。”

除了對于稅負影響的考慮,許多金融企業在營改增準備過程中也充滿挑戰。

“金融業的主要問題是業務種類繁多。例如,國內有些城商行就會有100多種不同業務。”李軍稱。

畢馬威則認為,我國和大多數增值稅稅制國家都存在的普遍問題是,即金融企業如何計算抵扣其增值稅進項稅額。這個問題的出現是由于金融服務企業通常有應稅服務、免稅服務以及零稅率服務,而且很難劃分各項服務所發生的成本費用。

“金融業企業都非常依賴他們的經營系統,怎么在短時間內把他們的系統調整好,會有一定的挑戰性。另外,對金融機構來說,難度還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因為這些行業長期以來都沒有開增值稅發票的需求,但是現在他們要和稅務局的‘金稅三期系統’對接好,還需要收集和提供更加規范和完整的票面信息、客戶交易信息、銀行賬號、地址以及納稅識別號等,這必然還有很多準備工作要完成。”安永大中華區間接稅主管合伙人梁因樂表示。

“在實操過程中,對于金融企業來說,如何開票、開給誰會有很多的細節問題。例如基金公司產品代銷模式下,由于代銷渠道會對手續費分成,基金管理公司和代銷渠道機構到底如何給投資人開具增值稅發票就是個問題。”傅瑾稱。

不過,由于金融行業的復雜性,細則對于準備時間給予了一定的“隱藏優惠”。畢馬威表示,對于大部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來說,默認的申報期為每月申報。但新的增值稅法規對銀行、財務公司與信托公司(但值得注意的是不包含保險公司)給予了一定的優惠政策,即按季度進行增值稅申報納稅。這使得這一類企業有額外的幾個月來改造他們的系統以順利完成增值稅申報。

房地產業:

除了復雜的金融業之外,房地產業是另一個在此次營改增中備受關注的行業。

“我們的房地產業客戶目前也正在根據細則內容進行測算,整體來看對企業的影響應該是偏正面的。”李軍表示。

盡管房地產業的稅率從之前的5%上升到11%,但此次細則對房地產企業的最大利好就是銷售收入可以在扣減土地出讓金之后差額征收增值稅。

“從之前的營改增政策來看,政府對使用差額征稅的方式是非常慎重的。所以之前房地產企業會擔心土地出讓金會不會采用差額征稅的形式來進行。如果用進項稅抵扣的方式,企業在交土地出讓金的時候需要先交增值稅才能拿到專用發票,對企業的現金流和利潤都有影響,對于征管上也會產生很多復雜的問題。現在差額征稅的方式對于企業來說相當于‘一塊石頭落地了’。”李軍稱。

當然,最終的應納稅額情況視土地占整個項目的比例價值以及建筑勞務和材料占項目開發總價值的比例。“如果建筑勞務和材料占項目開發總價值越高,則可抵扣進項稅額越高,因為材料的進項稅率為17%,而建筑成本會帶來11%進項稅。”畢馬威表示。

為了避免因房地產業行業特點導致營改增初期稅負上升,此次細則一大亮點是為房地產業設置了過渡政策。細則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合同開工日期在4月30日前的房地產老項目,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征收率計稅;一般納稅人出租擴圍日期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按照5%征收率預繳增值稅。

“供應商可以按照不同的項目選擇適用不同的稅率進行繳納增值稅。因此,某家房地產公司就住宅希望按照5%征收率采取簡易征收方式,而商業地產則傾向于按照11%的稅率計算增值稅額,并將其轉嫁給購買方,購買方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傳統計稅方式。”畢馬威表示,“另外,在不動產租賃業務中,業主的選擇將受到租戶的重大影響。如果業主可以將增值稅傳遞給下一環節,則其可能傾向于選擇11%的稅率。而由于租賃條款或協商不利等原因無法將進項稅轉嫁給租戶時,業主往往更傾向于選用5%征收率方式。因此,業主與租戶之間就稅務問題清晰的溝通將成為將來租賃談判的一部分。”

“除了測算影響之外,房地產企業還擔心系統方面如何盡快地根據細則修改,另外一般房地產企業在全國各地都有很多的項目公司,如何管理這些項目公司的增值稅合規性包括發票管理及納稅申報是一大挑戰。”李軍表示。

畢馬威方面稱,許多開發商通過項目公司運營各開發項目,如果匯總申報無法實現,意味著每次開發新的項目時,都需要讓每個項目公司盡早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確保可以盡早獲得進項稅抵扣資格。然而,直到各公司產生銷項稅時才能實現相關進項稅額的經濟效應。因為除了部分貨物和服務出口外,我國并不廣泛就進項稅留抵稅額予以退稅(這與其他很多增值稅稅制國家不同)。因此,增值稅對企業現金流會產生顯著并長遠的影響。此外,當以項目公司架構運營時,一個項目產生的進項稅將不能用于抵扣另一個項目產生的銷項稅。

建筑業:

建筑業與房地產業作為同一產業鏈條的直接上下游環節,和房地產相同的11%稅率有助于實現兩行業納稅人的稅負均衡。

“對于建筑業來說,他們最大的挑戰在于進項稅的管理。是否能及時從供應商那里獲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供應商管理中的重點之一。 因為增值稅是一種‘隱藏成本’,應該抵扣卻沒能抵扣的部分不會有一個專門的會計科目顯示出來,但卻隱藏在成本中。”李軍表示。

另外,畢馬威認為,由于建筑業總包商下有很多分包商為小規模納稅人,無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該部分的進項稅只有拿到稅局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方能抵扣。

申銀萬國研究報告稱,營改增以后影響建筑企業稅負的核心因素是可抵扣比例(可以拿到增值稅進項稅的成本/總成本)。按照建筑企業平均15%的毛利率估算,可抵扣比例需要大于56%才可以達到減稅的效果,毛利率越高,需要的可抵扣比例就越大。總的來說,建筑行業成本中原材料占比50%~60%,機械使用成本占5%~10%,融資成本在5%左右,剩余為人工成本,可抵扣比例較難達到減稅的程度。但營改增最終達到博弈的平衡點后,企業盈利水平不會有太大波動。

“營改增推出后,建筑企業會更多的選擇能夠開具增值稅發票的供應商,當然同時也會造成成本的提升,但是由于工程合同都是按照‘成本+合理毛利率’的方法定價,建筑行業已經是一個充分競爭的行業,利潤率非常微薄,行業成本和稅負的整體提升最終一定會傳遞到下游,體現在合同報價的提升上面。所以營改增推出后,短期可能存在報價混亂階段,造成合同簽約下滑和利潤率波動,但是中長期看,對企業盈利水平不會造成太大波動。”申銀萬國表示。

和房地產業一樣,建筑業也有類似的“老項目”過渡政策。此次細則規定,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為甲供工程(發包)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3%征收率的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對此兩類業務允許選擇簡易計稅方式,主要考慮納稅人收取的價款中大部分為人工費、管理費及輔料費用,且營改增前購入的存量資產和人工成本均不得抵扣。如果某些建筑企業覺得自己的進項稅抵扣較小,可能未來會更傾向于提供清包工的方式,這樣就可以選擇較低的3%征收率。不過,納稅人需結合主要物資采購情況、下游環節房地產納稅人抵扣需求,測算不同處理的稅負影響,慎重決策。”李軍表示。

生活服務業:

生活服務業作為營改增后的新設行業類別具有“兜底”的特點,是將原征收營業稅時散落于“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等稅目中,且在非生產流通環節、有突出個人消費屬性的應稅服務綜合而成。

普華永道認為,對于納稅人而言,雖然生活服務業6%的稅率與原營業稅政策下5%稅率相比上升不大,但企業若不能足額取得進項稅額,仍存在自身稅負上升的風險。

生活服務業的納稅人數量大,種類多,提供的服務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游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

“從政策來看,生活服務業相關的增值稅規定面臨諸多難點。首先,某些生活服務業是基于現金交易的,營業稅下稅務合規水平亦不高(例如餐飲服務);其次,難以區分生活服務的消費是出于公司商業目的還是個人消費(例如住宿服務);最后,部分生活服務是為了滿足公眾的基本需求,通常由政府提供扶持及補貼(例如教育醫療服務),但也可能由個人投資提供相關服務。”畢馬威表示。

另外,一些生活服務業企業提供的服務是綜合性的,酒店業就是最好的例子。“比如一個酒店里既賣貨物,又提供住宿、餐飲等服務,不同業務稅率不同,如果按照稅法嚴格執行,就要把這些綜合性服務分割開來繳稅,這樣經營管理的工作任務也比較重。”梁因樂表示。

不過,此次細則在過渡政策中對于生活服務業的一些子行業給予了免稅政策,例如托兒所、幼兒園、養老機構、婚姻介紹、一些展館的門票收入等。但值得注意的是,營業稅下醫療服務普遍享受免稅待遇,而新增值稅法規詳細定義了免稅的醫療服務的范圍。“很多醫療行業的私人機構實操中可能將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畢馬威表示。

尚有未明確之處

雖然此次營改增的試點方案及其附件足足有近100頁,但是仍有不少問題尚待明確。

畢馬威舉例稱,此次細則并未對再保險業務的增值稅處理進行明確規定。對于再保險業務在實踐中應當采用何種增值稅處理,目前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增值稅將繼續延續營業稅下的處理方法。在這種方式下,如果初保將被征收增值稅(或免征增值稅),那么再保險將不再征收增值稅。另一種觀點認為,由于再保險是對保險公司提供的保險業務,那么其增值稅處理應適用與初保同樣的稅務處理。

對于建筑業及不動產業銷售和租賃選擇簡易征收方式的,購買方是否可以抵扣進項稅也是很多企業關心的問題。“作為中小型的金融企業,我們并沒有購置不動產的能力,辦公場地是租賃的,房租支出也并非是小數目,如果這部分支出不能抵扣,也會對我們的稅負和利潤造成一定影響。”上述中小型保險公司財務人員稱。

另外,如何區分酒店、經營性住宿場所與居民住房租賃也是一個酒店業關注的問題。畢馬威表示,酒店、酒店式公寓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房屋租賃一般適用11%的增值稅稅率,過渡時期適用5%的征收率,個人出租住房則適用1.5%征收率。許多大型酒店已經將服務延伸到既可以為顧客提供短期居住服務,也可以為顧客提供長期居住服務。

而一些行業是否可以采用匯總申報和匯總繳納,也是很多試點企業十分關心的問題。

“此次實施辦法有很多尚待明確的問題完全是在市場預料之中的。因為實施辦法從性質看是一個整體的框架性政策,不可能對于所有行業、所有問題都有很明確的指引。接下去對于各個行業所適用的具體政策, 會有許多問題被陸續提出。稅務機關目前一方面在加班加點進行交接納稅人資料、組織培訓等工作, 同時也在積極搜集納稅人的反饋,對實操上反響比較大的問題及時進行研究和調整。”李軍預計,在5月1日之前,還會有若干解釋性文件或指引出臺。

如今距離5月1日僅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準備時間已相當緊張。普華永道建議新增試點納稅人在這段時間中需加緊營改增準備工作,包括研究過渡期方案,在進行稅負有效性測試的基礎上評估影響;積極與主管稅務機關配合,做好營改增前的一系列征管準備工作;對業務模式和內部流程進行調整,細化系統改造工作;修改增值稅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編寫操作手冊、確保增值稅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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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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