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25號(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的公告) 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委會〔2016〕2號),海關總署決定對2012年第15號公告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詳見附件1)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詳見附件2)的歸類和稅率進行相應調整,歸類原則和完稅價格確定原則不變,現予以公布,自2016年4月8日起執行。 特此公告。 附件:1.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2016年4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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