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組織申報2016年“互聯網+”重大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的通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prettygoddess.com 2016-04-13 14:03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字體: 打印本頁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組織申報2016年
“互聯網+”重大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的通知

發改辦高技[2016]90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0號,以下簡稱國發40號文件),加快發展新經濟,切實發揮中央預算內資金補短板、調結構、促轉型的作用,引導社會資本投向互聯網與經濟社會融合發展,我們擬組織實施2016年“互聯網+”重大工程,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按照國發40號文件要求,堅持“開放共享、融合創新、變革轉型、引領跨越、安全有序”發展理念,結合本地區發展實際,加強對“互聯網+”行動推進工作的頂層設計和統籌謀劃,聚焦重點,梳理篩選出能夠有力重點支撐互聯網與制造業、農業、金融、民生、交通、能源等經濟社會各領域的融合創新,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增強各行業創新能力的重大項目,主要指綜合利用物聯網、云計算、下一代互聯網、移動通信、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面向行業提供基礎性、戰略性公共服務的平臺建設類項目。

二、具體要求

(一)項目建設要面向本行業或本領域與互聯網融合創新發展的實際需求;創新建設運營模式,為行業領域提供公共服務;注重資源整合與信息共享,有效支撐“互聯網+”新業態、新模式發展。

(二)優先支持我委前期在物聯網重大應用示范工程區域試點、云計算工程、下一代互聯網應用示范工程、移動互聯網及第四代移動通信(TD-LTE)創新發展等工作中推進的重大項目;優先支持骨干企業實施的具有明確市場需求的互聯網應用基礎平臺項目;優先支持為某一行業或跨部門、跨區域提供互聯網公共服務的項目。

(三)項目承擔單位應為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在相關行業或領域具有較好的發展基礎、較強的行業影響力和資源整合能力,并已具備一定的市場服務規模。

三、申報要求

(一)請各地方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使用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加強項目儲備編制三年滾動投資計劃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辦投資[2015]2942號)要求,將項目內容錄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對于未納入項目儲備庫的項目,我委不予考慮支持。

(二)請各地方按照“聚焦重點、避免小散”的原則組織項目申報,每個地方推薦項目不超過5個,單個項目總投資不低于1億元。此前已獲得中央財政投資或其他部門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已申報其他專項、行動計劃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在近年來審計、稽查中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企業不得申報。

(三)請各地方根據《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認真做好項目備案工作,并負責指導項目建設單位編寫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編制要點見附件1)。

(四)請各地方對資金申請報告及相關附件進行認真核實,并負責對其真實性予以確認。對于存在失信造假的行為,將記錄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對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

(五)請各地方于4月25日前將申報項目入庫,4月30日前將項目申報文件和匯總表(見附件2),以及資金申請報告紙質版一式兩份(附送光盤)報送我委。我們將按照《“互聯網+”重大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暫行)》要求,擇優遴選重點項目予以支持。

(六)本通知僅針對擬申報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的“互聯網+”重大工程保障支撐類項目。按照我委有關要求,“互聯網+”創業創新、協同制造、現代農業、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益民服務、高效物流、電子商務、便捷交通、綠色生態、人工智能等11大行動應用類項目,擬通過專項建設基金支持為主,此次不再報送。

特此通知。

附件:

1、“互聯網+”重大工程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編制要點

2、項目匯總表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6年4月8日

責任編輯: 王洋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于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系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

一分快3-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