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于做好2016年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的通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prettygoddess.com 2016-06-03 19:37 來源: 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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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16年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的通知
農辦財〔2016〕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有關計劃單列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委、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財務局,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廣東省農墾總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大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的總體部署,加快構建新型職業農民隊伍,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2016年中央財政繼續支持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鼓勵地方創新培育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和基本原則

(一)工作思路

按照“科教興農、人才強農、新型職業農民固農”的戰略要求,以造就高素質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目標,以服務現代農業產業發展和促進農業從業者職業化為導向,著力培養一大批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為農業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人力保障和智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是一項公益性、基礎性、長期性的事業,要堅持政府主導,加強統籌協調,加大支持力度,改善培育條件,營造良好氛圍。

尊重農民意愿。要堅持農民的主體地位,充分聽取農民意見,尊重農民意愿,通過提升培訓質量和宣傳引導,調動農民參訓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變“要我學”為“我要學”。

立足產業培育。立足農業主導產業、特色產業和優勢產業發展實際,根據產業發展水平和培育對象特點,分類分產業分層次開展培育,強化培育的針對性。

突出培育重點。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為對象,以糧食和優勢、特色產業為重點領域,以教育培訓為重點環節,把職業農民培養成建設現代農業的主導力量。

二、明確目標任務

以需求為導向,創新管理機制,強化精準培育。主要任務如下:

(一)完善培育制度體系。適應現代農業發展要求,完善適合我國國情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制度體系,通過教育培訓提高職業農民綜合素質和生產經營水平,通過規范管理引導農民走上職業化發展道路,通過政策支持提高職業農民自我發展能力。

(二)建立健全培育機制。探索制定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管理機構、培訓單位、實訓基地、農民田間學校的準入標準,加快建立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農民科技教育培訓中心、農業廣播電視學校、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業科研院所、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以及其他各類市場主體多方參與、適度競爭的多元培育機制。

(三)構建職業農民隊伍。強化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示范,以整省、整地市和示范縣(含現代農業示范區)為重點區域,兼顧其他地區,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輪訓計劃和現代青年農場主培養計劃(具體方案另發)為引領,加快培養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

三、創新實施內容

(一)鎖定培育對象

以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返鄉涉農創業者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為培育對象,按照主導產業摸底調研,掌握培育對象的產業規模、從業年限、技能水平、培訓需求、政策要求等信息,建立個人檔案,納入培育對象庫。原則上培育對象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二)明確培育主體

培育工作由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牽頭具體實施,按照相關條件分區域、分產業、分類型對多方資源進行遴選,確定一批培訓機構和實訓基地(農民田間學校),并向社會公開。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統一組織青年農場主的培養和示范性培訓。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牽頭組織落實本縣培育工作,按要求選送學員到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和實訓基地進行培育,防止以分派培訓任務的方式招標培訓機構。要積極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吸收市場主體充分參與,優化資源配置,提高培育效率。

(三)遴選優秀師資

按照統一建設、分級使用的原則,建立全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師資庫。每縣要根據需要遴選一批優秀師資納入師資庫,對入庫師資要嚴格把關。各地要分級建立師資庫使用管理制度,建立科學的資源配置和考核管理機制,原則上選派入庫師資開展教學培訓工作,并對入庫師資實行考核評價和動態管理,及時清退不合格師資。鼓勵優秀師資在全國范圍內授課,發揮好入庫師資在新型職業農民培育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強師資培訓和培訓規范以及教材建設,提高師資水平,推出一批精品課和精品教材。

(四)創新培育方式

實行“一點兩線、全程分段”培訓,即以產業發展為立足點,以生產技能和經營管理水平提升為兩條主線,分段集中培訓、實訓實習、參觀考察和生產實踐相結合,按照不少于一個產業周期全程進行培育。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培育工作,探索農民接受在線教育培訓、移動互聯服務和在線管理考核等方式,提高培育針對性、有效性和規范性。繼續發揮中國現代農業校企聯盟暨五大職教集團的作用,推進職業教育與職業培訓相銜接,構建多層次培養職業農民立交橋,定向培養職業農民,探索職業農民學歷提升教育。鼓勵地方因地制宜,創新適合當地特點的培訓方式。

四、落實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級農業、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統籌抓好機制創新、師資選派等工作,推動對職業農民隊伍的規范管理和支持政策的落實。各省要抓緊制定省級實施方案,于2016年7月31日前報農業部和財政部備案。各縣要成立由縣領導任組長,農業、財政等部門參加的領導小組,細化制定縣級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主要內容、進度安排、保障措施和監督考核等,完善運行機制、保證落實任務。

(二)規范資金使用

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直接切塊到省,具體補助標準由各地結合實際確定,對不同培育形式實行差別化補助,統籌用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對青年農場主培育對象可結合實際適當提高補助標準,實行連續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探索“政府補貼、部門支持、機構讓利、農民出資和先學后補”等補助模式。各省安排資金時要重點向示范縣傾斜,并加強資金使用監管,細化支出范圍,嚴禁以現金或實物形式直接分發給農民個人。各縣要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建立監管機制,對于擠占挪用、騙取套取補助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加強考核管理

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層負責,全面推行績效管理,中央對省、省對縣、縣對培訓機構和培訓師資分層進行績效考核,重點考核培育任務完成、學員滿意度、學員庫和師資庫建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等情況。績效考評結果要作為下年度資金安排的重要因素。鼓勵各地探索由第三方進行培育效果評價的模式。

(四)注重總結宣傳

省級農業、財政部門要及時總結各地在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方面的好做法好經驗和存在問題,于2017年1月31日前將工作總結報送農業部和財政部。各地要加大對培育工作和典型學員的宣傳力度,及時報送培育工作簡報、先進典型等宣傳信息,在中國新型職業農民網(www.chinesefarmer.cn)和微信公眾號(zgxxzynm)進行推介,積極營造有利于新型職業農民發展的良好氛圍。

農業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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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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