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強力促進社會辦醫

2016-06-15 21:0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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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廣州6月15日電(記者 肖思思)廣東省15日發布《廣東省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采取全面放寬對社會辦醫的限制、簡化社會辦醫行政審批手續、推進醫師多點執業等措施,力爭到2018年,社會辦醫療機構床位數和診療服務量均占總量30%左右。

《方案》全面放寬了設置規劃的限制。在符合國家和省規劃總量與結構的前提下,各地規劃不得對社會辦醫療機構的類別、規模、數量、地點等進行限制。城鎮新建商品房項目,應按容積率、預計容納人口數等規劃相應數量和規模的醫療機構。每千常住人口公立醫療機構床位超4張的地級以上市,原則上應統籌將增量空間主要留給社會辦醫療機構。

《方案》要求簡化行政審批。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則,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審批事項,整合社會辦醫療機構設置、執業許可等審批環節,取消逐級申請、逐級審批,申請人直接向審批機關提交設置申請。對已有3家以上標準化管理連鎖機構的,衛生計生部門可對其設置許可僅做形式審查,限時辦結。

《方案》推進醫師多點執業。推進醫務人員從“單位人”向“社會人”轉變。允許醫師在符合條件的藥店按規定開辦診所。鼓勵兼職執業醫師開辦診所、中醫館、中醫坐堂醫診所,鼓勵兼職執業護士開辦護理機構。鼓勵成立醫生集團等醫療人力資源管理機構。醫務人員在學術地位、職稱晉升、業務培訓等方面不受多點執業影響。

《方案》實行醫保同等對待。醫保經辦機構不得將醫療機構所有制性質作為醫保協議管理的前置性條件,不得以醫保協議管理機構數量已滿等非醫療服務能力方面的因素為由,拒絕將社會辦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協議管理。

《方案》促進資源流動和共享。促進大型醫療設備共建共享,探索以多種方式建立區域性檢驗檢查中心,面向所有醫療機構開放。鼓勵發展集醫藥、醫療、商業健康保險為一體的健康服務業集團。在確保醫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監管的前提下,探索以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等參與健康管理服務。

《方案》鼓勵公私合作辦醫。在明確權責關系的前提下,允許公立醫院通過品牌特許、購買服務等模式與社會力量合作辦醫,以及通過整體改制等方式盤活富余醫療資源;允許公立醫院以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或醫聯體等形式與社會力量開展合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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