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辦公廳關于遴選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臺的通知
民政部辦公廳關于遴選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臺的通知
民辦函〔2016〕275號
各有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慈善組織通過互聯網開展公開募捐的,應當在國務院民政部門統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臺發布募捐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有關規定,民政部擬采取遴選方式,指定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臺,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原則
按照統籌規劃、循序漸進,公開透明、自愿申請,分批考察、擇優指定的原則進行批次遴選。
二、遴選范圍
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開辦的,能夠提供慈善募捐信息發布服務的信息平臺。首批擬指定10家左右。
三、基本條件
1. 運營主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電信管理機關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ICP證),在互聯網行業、公益慈善領域具有影響力和公信力。
2. 具有獨立的慈善信息綜合展示、查詢頁面和單項募捐頁面,具備項目進展反饋、留言評價和在線投訴等功能,能夠滿足電腦、手機、平板等多終端顯示要求。
3.建有專門針對互聯網公開募捐的數據安全和備份管理機制,配備專業管理和技術團隊,安全管理責任到人。
4.建有及時暢通的客服渠道,能夠面向慈善組織開展雙向溝通服務。
5.平臺運營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慈善組織募捐信息平臺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首批指定的信息平臺應在全國互聯網行業、公益慈善領域具有較為突出的影響力,運營主體在“信用中國”、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社會組織登記管理系統等信息管理系統中無違法違規等不良信用記錄。
四、遴選程序
1.符合條件的平臺提交《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臺申報表》(見附件)、申報說明(符合指定條件的說明及方案,包括資質與信用情況、硬件建設情況、專業團隊情況、服務承諾、工作方案等)及相關支撐材料(包括營業執照復印件或登記證書復印件、平臺運行流程、上一年度運營報告等),出具能夠證明本平臺在全國互聯網行業、公益慈善領域具有較為突出影響力的佐證材料或業績報告。2016年8月5日前,將加蓋公章的紙質材料(原件1份,復印件20份,同時附PDF版文件刻錄光盤3張)寄送指定地址,并將申報表電子稿發指定郵箱。
2.民政部將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組織民政部門和網信部門代表、社會組織領域代表或專家、互聯網領域專家、新聞傳媒代表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3.通過評審、公示、確認的平臺名單,民政部將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并進行后續動態管理。
民政部辦公廳
2016年7月20日
聯系電話:010-58124049 / 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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