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計劃中央儲備庫確定

2016-08-10 07:35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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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計劃中央儲備庫確定
首批4800余項目納入,總投資超4300億

記者從環保部獲悉:環保部近日建設完成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央項目儲備庫。甘肅省劉家峽水庫、湖南省三仙湖等15個已獲省級人民政府批復的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總體實施方案,和湖南省湘潭市、四川省廣安市等103個符合中央儲備庫入庫條件的地市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作為首批項目入庫,共涉及具體工程項目4800多個,總投資超過4300億元。

環保部規劃財務司有關負責人介紹,儲備庫分中央儲備庫和省級儲備庫,水污染防治相關項目實施依托儲備庫開展。中央財政近期已下達2016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130億元,將首先用于省級人民政府批復的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集中用于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等。對于未納入中央儲備庫的項目,中央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原則上不予支持。

該負責人說,列入中央儲備庫的項目,應以解決地方水環境突出問題為重點,項目總體目標均達到或優于重點流域考核目標,項目實施后能有效改善部分地市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或改善水十條規定的江河源頭或現狀優于地表水標準Ⅲ類的良好水體、支撐水十條地下水相關目標的實現等。首批入庫項目中,82個地市涉及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49個地市涉及水質較好江河湖泊生態環境保護,59個地市涉及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19個涉及地下水環境保護及污染修復,6個地市涉及跨界跨省(區、市)河流水環境保護和治理等水體保護。

水十條項目儲備庫要求各地要因地制宜,建立和不斷完善省級項目儲備庫,中央儲備庫則依托省級項目儲備庫實施動態管理,儲備庫中項目信息將定期補充和更新,有進有出,形成“建成一批、淘汰一批、充實一批”的良性循環機制。(記者 寇江澤)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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