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準則第X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征求意見
2016-08-11 11:11 來源: 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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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征求《企業會計準則第×號——持有
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
(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財辦會[2016]32號
國務院有關部委辦公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有關單位: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完善我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提高財務報表列報質量和會計信息透明度,保持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持續趨同,我們近期草擬了《企業會計準則第×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征求意見稿)》。現印發給你們,請組織征求意見,并于2016年9月5日之前將意見反饋至財政部會計司。
聯系人:財政部會計司準則二處 朱琳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南三巷3號 100820
聯系電話:010-68553022
郵箱:zhulin@mof.gov.cn
財政部辦公廳
2016年8月1日
附件:
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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