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于做好2016年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申報工作的通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prettygoddess.com 2016-08-30 11:03 來源: 財政部網站
【字體: 打印

關于做好2016年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申報工作的通知
財辦文資〔2016〕6號

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中央文化企業主管部門:

為做好2016年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中央文化企業(以下簡稱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申報工作,根據《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暫行辦法》(財預〔2016〕6號)和《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辦法》(財資〔2016〕32號)的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已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范圍的中央文化企業(詳見附件1),均應按本通知要求申報國有資本收益。

二、申報內容

(一)應交利潤,即國有獨資企業按規定應當上交國家的利潤;

(二)國有股股利、股息,即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國有股權(股份)獲得的股利、股息收入;

(三)國有產權轉讓收入,即轉讓國有產權、股權(股份)獲得的收入;

(四)企業清算收入,即國有獨資企業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費用),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國有股權(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費用);

(五)其他國有資本收益。

三、應交利潤的計算

應交利潤根據國有獨資企業經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的2015年度合并財務會計報告反映的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凈利潤的10%。

計算應交利潤時,可從凈利潤中扣除以前年度未彌補虧損和提取的法定公積金。其中,以前年度未彌補虧損以企業2014年期末未分配利潤為準。

四、應交利潤的補交或抵減

國有獨資企業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應相應補交或抵減2016年應交利潤。補交或抵減金額根據2015年期初未分配利潤調整金額和2016年上交比例計算。2016年應交利潤不足抵減的,以后年度不再繼續抵減。

國有獨資企業因清產核資、合并范圍變化等原因導致的2015年期初未分配利潤調整金額,不予抵減或補交應交利潤。

五、申報程序

(一)中央文化企業應于9月12日(周一)前向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駐中央企業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以下簡稱財政專員辦)申報2016年國有資本收益(詳見附件2)。

(二)主管部門應于9月19日(周一)提出初審意見,以司(局)函形式報財政部(文資辦)復核。

六、申報資料

(一)應交利潤,由國有獨資中央文化企業申報,并附送經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企業2015年度合并財務會計報告;

(二)國有股股利、股息,由中央文化企業據實申報,并附送經依法審計的2015年度合并財務會計報告和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

(三)國有產權轉讓收入,由中央文化企業據實申報,并附送產權轉讓合同和經核準或備案的資產評估報告;

(四)企業清算收入,由清算組或者管理人據實申報,并附送經依法審計的清算報告,涉及資產評估項目應附送經核準或備案的資產評估報告;

(五)其他國有資本收益,由有關單位申報,并附送有關經濟事項發生和金額確認的資料。

七、申報方式

(一)中央文化企業向財政部文資辦申報國有資本收益以及主管部門提出初審意見,在報送紙質資料的基礎上,還應通過“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平臺”的國有資本收益管理子系統報送電子數據,具體報送登錄地址:http://wzjg.mof.gov.cn/(咨詢電話:68553705 楊曄)。

(二)中央文化企業向財政專員辦申報國有資本收益,在報送紙質資料的基礎上,還應通過“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系統(單機版)”報送電子數據。“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系統(單機版)”及填報說明請登錄到“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平臺”首頁“資料下載”區域下載,具體下載地址:http://wzjg.mof.gov.cn/(咨詢電話:68553705 楊曄)。

八、工作要求

各主管部門應及時將該通知轉發所分管中央文化企業,按規定做好國有資本收益申報審核工作。中央文化企業應確保國有資本收益申報結果的真實和準確,不得弄虛作假。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所屬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的監管。對欠交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的,應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催交。對于隱瞞、滯留、拖欠國有資本收益的,依照《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規定處理。

附件:

1.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范圍的中央文化企業名單.xls

2.2016年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申報表.xlsx

財政部辦公廳
2016年8月25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責任編輯:朱英
回到 頂部
一分快3-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