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關稽查條例10月1日起實施 海關總署采取多項措施保障施行

2016-09-30 07:31 來源: 海關總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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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稽查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將于10月1日起實施。新《條例》增加了企業主動披露、引入社會專業機構協助稽查等內容,關系企業切實利益,其實施將對廣大進出口企業帶來較大影響。為此,海關總署采取多項措施保障新《條例》的順利實施。

新《條例》出臺后,海關總署抓緊制定配套制度,推進修訂《實施辦法》,促進新《條例》落地生根。修訂后的《實施辦法》充分聽取和吸收了社會和行政相對人的意見,經過立法復核等立法程序,目前已由海關總署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實施辦法》對新《條例》涉及的具體操作程序、權利義務等內容進行細化和規范,提高了新《條例》可操作性;重點解決了海關稽查執法中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問題,保障被稽查人合法權益,提升海關執法效能;建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內部工作制度等多層級制度體系,堅持執法為民、公正公平原則,更好地體現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的精神和要求以及海關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和成果。

《實施辦法》重點修訂了三方面內容:一是對企業主動披露制度作出細化和補充規定。明確了主動披露的認定標準、執行程序和法律責任,增強主動披露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實效性,有利于更好地引導和鼓勵企業加強自我管理、主動糾錯。二是對委托專業機構有關規定進行細化。在新《條例》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海關委托專業機構的范圍、委托方式、法律后果等內容,解決具體操作問題,提高海關委托社會力量協助管理的效能。三是進一步規范了稽查程序。針對當前稽查執法實踐中存在的具體問題,進一步明確了稽查管轄、稽查人員執法資格管理、終結稽查程序、稽查文書簽章手續等內容,厘清了各方的權利義務,增強執法程序的規范性。

海關總署已經多次組織海關系統內外的專家對新《條例》修訂內容進行專業、規范解讀,并將于10月初專門召開全國海關稽查系統會議,推動和部署新《條例》在海關系統的貫徹落實。在此基礎上,今年將組織一線稽查執法人員開展專業培訓,實現業務培訓全覆蓋,還將開展大規模的崗位練兵,推行稽查執法資格考試和持證上崗,促進海關稽查人員熟練掌握新《條例》的新規定、新要求,提高執法能力。此外,通過在線訪談、微信、微博、組織召開企業座談會等方式,對條例相關內容進行廣泛宣傳,使進出口企業及時掌握了解新法規、新內容,提高守法意識。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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