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關于解除信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監管措施的通知

2016-10-09 15:40 來源: 保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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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解除信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監管措施的通知
保監資金〔2016〕212號

信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恢復不動產投資能力的請示》(信泰發〔2016〕369號)收悉。鑒于你公司2016年2季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48%,屬于償付能力充足I類保險機構,經研究,現決定解除中國保監會監管函(監管函〔2013〕63號)對你公司采取的不得開展新的不動產投資的監管措施,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可恢復不動產投資業務,開展新的不動產投資。

二、你公司應當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切實增強合規意識,加強內控與合規管理,不斷提升不動產投資能力,確保不動產投資業務依法合規運作。

三、你公司應當加強償付能力預測分析,健全資本補充機制,確保償付能力持續充足。

四、你公司出現償付能力不足、不動產投資能力不符合監管要求、風險責任人變動等情況時,應當及時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

中國保監會
2016年9月28日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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