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出臺意見深化城鄉社區警務改革

2016-10-24 14:00 來源: 遼寧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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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從省公安廳了解到,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基層基礎工作,創新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近日,《遼寧省公安廳關于深化城鄉社區警務工作的意見(試行)》正式印發,進一步明確了社區警務工作的地位、職責任務和目標要求。

《意見》對合理設置警務區工作及社區民警的職責、任務提出要求。在城市,以社區為單位劃分警務區,社區(村)警務區要保證至少一區一警。對于規模較大、治安復雜的警務區,實行一區多警。在農村,以多個行政村劃分警務區,實行一區一警。有條件的地方,特別是城鎮化水平比較高、治安復雜的地區,可以實行一區多警。建立社區民警專職化和實戰化工作機制,嚴格執行社區民警抽調審批報備制度,將公安工作中適合社區民警完成的實戰化任務充實到社區民警職責中。社區民警協助偵破本警務區發生的刑事案件,參與查處警務區內治安案件,調解矛盾糾紛。

《意見》提出,建立機關聯系社區(村)警務室制度。市、縣(區)公安機關和警種部門負責人、派出所班子成員都要聯系一個社區或農村警務室,幫助解決社區和駐村民警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建立社區和駐村民警信息采集質量終身負責制,對破案起到關鍵作用的,實行“一事一獎、同功同獎”。同時,強化社會治安防范。積極融入城鄉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體系,建立完善公安派出所與單位內部保衛組織、治安聯防隊、義務消防隊和保安公司的協調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提供公益性崗位、治安保險等方法,發展壯大平安志愿者隊伍。

為進一步加大對社區警務工作的保障力度,《意見》提出,要優先考慮從優秀社區和駐村民警中選拔派出所領導班子成員。在選拔任用干部和解決民警職級時,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考慮社區和駐村民警的職級待遇。對在社區和農村警務室連續工作10年以上、符合晉升條件的民警,要優先推薦晉職晉級。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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