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七部門簽署意見建立環境資源司法
執法聯動機制

2016-10-26 10:33 來源: 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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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環境資源司法執法聯動,為河南生態文明建設保駕護航,省高院聯合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等六家單位共同簽署了《關于建立實施環境資源司法執法聯動工作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10月25日,省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向社會公布該《意見》,并通報了法院審判的8起環境侵權典型案例。

城管部門監管不力被起訴

現在不少臨街居民樓的底層變成了商鋪和飯店,由此引發的油煙和噪音污染讓樓上住戶不堪其擾。家住信陽市浉河區新華西路的李軍(化名)一家就遭遇了這樣的煩惱。接到李軍的投訴后,信陽市城管局向涉案飯店下達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和改正通知書。2014年5月,飯店老板安裝了排煙系統,可是油煙和噪音問題并未得到解決。無奈之下,李軍將信陽市城管局告上法庭。

浉河區法院一審駁回了李軍的起訴,李軍提起上訴,信陽市中院二審判令信陽市城管局繼續依法對該飯店進行監管。該案主審法官李洪宇說,這是一起典型的行政機關未全面履行法定職責的案件。法院的判決是司法對行政機關行政執法的有力監督,也說明打擊環境侵權案件需要行政部門和司法部門的緊密合作。

多部門聯動形成打擊合力

目前污染環境案件取證難、鑒定難、認定難的狀況并未得到根本改變,破壞環境資源的違法成本較低,因此,在環境污染治理和打擊環境侵權案件中,各部門之間建立及時有效的合作機制顯得尤為重要。

根據本次出臺的《意見》,法院、檢察院、公安、環保、國土、水利、林業等7個部門將建立環境資源司法執法聯席會議制度,各成員單位定期會商重大環境資源違法案件;各成員單位要明確聯動辦理案件的條件、類型、程序及相關部門職責,確定案件移送、介入調查、固定證據以及行政處罰、刑事處罰、民事責任追究等工作程序;環保等行政部門對復雜疑難案件,要主動提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調查;檢察機關要積極開展環境資源領域民事行政檢察監督,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職務犯罪偵查部門嚴肅查處;各級法院要加強環境資源民事案件的專業化審理,穩步推進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建設。(記者 周青莎)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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