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做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鄰避”問題防范和化解工作的通知

2016-11-01 21:26 來源: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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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做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鄰避”問題防范和化解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規函〔2016〕44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部屬相關單位:

近年來,因“鄰避”設施建設引發的問題日益增多,既造成社會矛盾擾亂公共秩序,也極大地影響了產業有序快速發展。為防范和化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鄰避”問題,保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推動產業可持續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鄰避”問題防范和化解工作

各地、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鄰避”問題防范和化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積極支持、嚴格管理“鄰避”設施的合法、合規、合理建設,把規范性、合理性放在首位;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環保等工作,督促企業完善各項安全環保設施,建立“鄰避”項目社會風險管理倒查機制,防范和化解各類“鄰避”問題,為經濟社會穩定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二、強化源頭預防和重點環節的管理工作

各地要從源頭加強“鄰避”問題預防工作。針對“鄰避”設施特點,在“鄰避”項目立項、建設、運行等各階段進行有效預防及管理。

(一)加強科學決策合理規劃

各地要科學編制產業規劃,按照集群集約、綠色低碳發展原則,引導企業加大安全環保投入、保證安全環保設施穩定運行,新建、搬遷重化工業要嚴格限定在合規工業園區。支持垃圾資源化處理和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改造,鼓勵存在“鄰避”風險的老舊企業采取相應的退出措施。要切實維護城鎮和產業布局規劃的權威性、嚴肅性和連續性,不得擅自違背、隨意變更規劃。

(二)做好“鄰避”項目審批工作

各地要切實落實有“鄰避”風險項目的申報流程,對可能產生大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音(低頻)污染、震動、地面下沉、惡臭等有“鄰避”風險的項目,其建設和運行要依法進行審查。項目建設單位開展項目前期工作時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完成信息公示、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公眾參與環節,從源頭化解風險,做好應急預案。重大涉環保“鄰避”項目建設,須從嚴進行項目建設可行性專家論證、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或審查后未予批準的,不得開工建設。

(三)嚴格“鄰避”項目建設風險管理

各地要監督企業在項目建設期間,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嚴格執行設備操作與檢修規程,加強安全環保檢查,強化技術標準,實行全程監測、全程維護,減少“鄰避”項目建設的負面影響。各地要鼓勵企業及時公布項目建設進展情況,聽取民眾的意見和建議。項目建設完成后,要及時按規定進行竣工驗收。

(四)強化“鄰避”項目運行監管

各地要監督企業加強項目日常運行監測和管理,鼓勵企業定期公布安全環保運行數據,為有關群眾或利害相關方提供查閱便利,引導通過正規渠道監督反映項目情況,確保項目各項安全環保防治措施落實到位,監督“鄰避”項目依法、依規、有序運行。

三、不斷完善風險應急預案及管理

各地要善于利用各種傳媒手段收集民意、傾聽民意,積極回應公眾關切;依法加強網絡生態治理,防范網絡安全風險。有關單位要積極利用網絡大數據研判“鄰避”問題風險,加強對“鄰避”項目的輿情監測和正確引導。各地要進一步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鼓勵企業建立應急機構,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加強企業應急人員培訓,提高突發“鄰避”事件應急處置能力;要健全與安全環保等部門信息傳遞渠道,實現協調聯動,保證突發“鄰避”事件的有序快速反應和預防化解。

四、加強科普宣傳和輿論引導

各地、各單位應加強對“鄰避”問題多發行業科普知識的傳播,采取制作發放宣傳手冊、宣傳片,召開專題學習會、座談會和知名專家講座等生動豐富的組織形式,提高群眾認知水平。利用網站、微信、論壇等新媒體平臺向群眾做好解疑釋惑,避免以謠傳謠,營造正確輿論導向。積極做好網上輿情監測工作,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鄰避”問題借機進行挑撥,甚至進行不利于國家安全的活動。同時,要引導企業加強自身管理水平,提高社會責任意識,誠信守法經營。

請各地、各單位積極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具體方案,強化監督檢查,防范“鄰避”問題產生,化解“鄰避”矛盾沖突,避免“鄰避”事件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利益。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6年10月28日

(聯系人及電話:王榮祥 010-68205105)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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