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空氣紅色預警提前24小時發布

2016-11-16 09:32 來源: 湖北日報
【字體: 打印

應對重污染天氣,我省將分四級預警
空氣紅色預警提前24小時發布

省政府辦公廳8日印發《湖北省環境空氣質量預警和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辦法》,以保障環境安全和公眾身體健康。

在環境空氣質量方面,省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時跟蹤全省空氣質量變化,并及時評估各地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成效。當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問題突出和PM10、PM2.5、優良天數比例等相關指標低于考核進度要求,將對該城市政府預警定級,分為兩個等級:一級預警(嚴重)和二級預警(比較嚴重)。

地方接到一級預警通知后整改不到位、空氣質量沒有明顯改善的,省政府將約談其政府負責人。對于一級預警響應不力、未能完成年度考核目標或空氣質量繼續惡化、嚴重影響全省空氣質量考核目標的地方,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責問責。

在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方面,該《辦法》規定,各地在預測可能出現重污染天氣時要及時發布預警。當預測可能出現3天及以上重污染天氣時,應按空氣質量預報結果上限確定預警級別。預警等級從低到高依次為Ⅳ級(藍色)、Ⅲ級(黃色)、Ⅱ級(橙色)、Ⅰ級(紅色)。空氣質量指數日均值大于200或預測未來2天日均值大于200時,啟動Ⅳ級(藍色)預警。Ⅰ級(紅色)預警一般應提前24小時發布。

重污染天氣發生時,當地應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根據預警響應級別分級落實機動車限行、揚塵控制、工業企業限產停產和燃煤壓減或替代、氣象干預等強制性措施,并采取停辦大型戶外活動、中小學和幼兒園停課等健康防護緊急措施。(記者 江卉)

責任編輯:劉淼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回到 頂部
一分快3-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