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改革委關于新建中衛至蘭州鐵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發改基礎[2016]2415號)

2016-11-24 15:59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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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新建中衛至蘭州鐵路
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發改基礎[2016]2415號

中國鐵路總公司,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中國鐵路總公司、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聯合報送的《關于報送新建中衛至蘭州鐵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鐵總計統函〔2016〕783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為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加快形成我國西北地區連接華北、東北地區和直達沿海的快速客運通道,促進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同意建設中衛至蘭州鐵路。

二、主要建設內容和技術標準

(一)主要建設內容。線路自中衛南站引出,經白銀市平川區、靖遠縣、白銀區及蘭州新區,終至中川機場線樹屏線路所,正線長約218公里。全線共設7座車站,其中預留北灣站。

(二)主要技術標準。鐵路等級:高速鐵路。正線數目:雙線。旅客列車速度目標值:250公里/小時。最小曲線半徑:一般地段3500米,困難地段3000米。正線線間距:4.6米。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難地段30‰。牽引種類:電力。到發線有效長度:650米。列車運行控制方式:自動控制。調度指揮方式:調度集中。其他具體技術標準執行《高速鐵路設計規范》(TB 10621-2014)。

規劃運輸能力:4000萬人/年。

三、投資估算、資金來源及建設安排

項目總投資298.21億元,其中工程投資286.51億元,動車組購置費11.7億元。

資金來源為:資本金占總投資的70%,約208.75億元。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承擔境內征地拆遷工作、費用及部分工程投資。甘肅省共出資125.2億元(其中征地拆遷費用計列27.71億元),寧夏回族自治區共出資20.93億元(其中征地拆遷費用計列1.51億元),其余資本金62.62億元由中國鐵路總公司負責籌措,使用自有資金等解決。資本金以外的資金使用國內銀行貸款。

本項目寧夏自治區境內段納入吳忠至中衛公司管理。甘肅省境內段由中國鐵路總公司與甘肅省依據《公司法》組建合資鐵路公司,負責項目建設;其中蘭州樞紐配套相關工程資產經評估后納入中川鐵路有限公司,蘭州西動車運用所擴建工程建成后無償移交蘭州鐵路局。

項目建設工期5年。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根據運輸需求和相關路網能力適應情況,適時建設白銀引入蘭州站的東段聯絡線。

(二)結合城市規劃優化樞紐站場布局,強化與其他交通方式旅客運輸的無縫銜接,推進鐵路客站及周邊用地綜合開發。

(三)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建設和運營中要切實落實生態保護、防洪和污染防治各項要求。

(四)強化防范、化解社會穩定風險的工作措施。

五、請國家電網公司同步安排外部電源電力工程,確保與本項目同步建成。請工業和信息化部、軍委聯合參謀部在通訊遷改等方面給予支持配合。

六、如需對本項目審批文件所確定的內容進行調整,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報告,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附件:招標投標事項核準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6年11月14日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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