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條例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明確禁止強迫旅游者購物

2016-11-29 07:32 來源: 經濟日報
【字體: 打印

國務院法制辦28日公布了《旅行社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下稱“送審稿”),征求社會各界意見。送審稿就網絡旅游經營行為作出相關規范,并調整質量保證金制度,進一步完善旅游法律法規體系。

根據送審稿,旅行社在指定具體購物場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時應當明碼標價,不得利用虛假、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旅游者進行交易,或者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牟取暴利等。旅行社及其從業人員不得以毆打、棄置、限制活動自由、恐嚇、侮辱、咒罵等方式,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參加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

送審稿明確,旅行社不得因旅游者不同意參加指定具體購物場所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而拒絕訂立包價旅游合同或者提高旅游費用,并且應當對未同意參加這些活動的旅游者作出合理的行程安排,不得因等候其他旅游者造成其時間浪費。

針對旅行社與旅游者在指定購物場所和另行付費旅游項目上發生的糾紛,送審稿規定,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參加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或作出其他違反本條例行為的旅行社,將由旅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并視情節嚴重給予罰款或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等處分。

除了進一步對旅行社實行監管之外,送審稿也對旅游者的行為進行了規范。明確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有違法行為或者嚴重不文明行為的,旅游主管部門可以將旅游者的相關信息納入不文明行為記錄,向社會公布。

各界人士可在12月28日前,通過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通過網站首頁左側的《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征集系統》,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記者 李萬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回到 頂部
一分快3-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