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7年全面實施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制度
我省2017年全面實施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制度
為困難群眾“定制”醫保
為著力解決困難群眾因貧看不起病、因病加劇貧困問題,使大病患者得到及時有效救治,省政府常務會議近日審議通過了《關于開展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記者11月30日獲悉,根據部署,從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將全面建立覆蓋所有困難群眾的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制度。
給困難群眾“定制”醫保
根據最新統計,在我省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高達42%,個別地區已超過50%。而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制度,是在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制度的基礎上,對困難群眾等特殊群體的大病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也是精準實施醫療衛生脫貧攻堅工程的重要內容。
“與屬于‘普惠制’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大病保險不同,大病補充保險是‘特惠制’,即針對困難群眾等特殊群體建立的補充醫療保障。”省醫改辦專職副主任張若石說,通過開展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我省將為困難群眾建立起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大病補充保險、醫療救助、慈善救助構成的完善的醫療保障體系,這項制度設計在國內尚無先例,是我省對全民醫保體系的一項重大制度性創新與探索。
據介紹,大病補充保險的保障對象為農村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和城鎮特困人群等困難群眾,保障對象需由扶貧辦與民政部門共同界定。
花得越多報得越高
我省大病補充保險將采取政府出資購買服務、商業保險機構承辦的方式運行。2017年,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將按照每人年均60元的標準籌集資金。按此標準,困難群眾合規住院費用報銷比例能夠達80%左右,高于普通城鄉居民約10個百分點。
困難群眾患病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按規定報銷后,將由大病補充保險對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再次給予報銷。“目前大病補充保險的報銷范圍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一致,以后將適時把沒有列入醫保目錄但治療必需的費用納入報銷范圍。”省醫改辦綜合組處長趙麗娟說。
考慮到困難群眾收入偏低,大病補充保險的起付線暫按3000元標準設定,并按照自付合規費用高低實行分段報銷,原則上“花得越多,報得越高”。具體報銷比例為:3000元以上~5000元部分按30%的比例報銷,5000元以上~1萬元部分按40%的比例報銷,1萬元以上~1.5萬元部分按50%的比例報銷,1.5萬元~5萬元部分按80%的比例報銷,5萬元以上按90%的比例報銷。
那么,如果困難群眾住院看病,經過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剩余自付合規醫療費用低于起付線3000元,該怎么報銷?趙麗娟解釋說:“只要是在一個年度內,累計超過3000元的合規自付費用,就可享受大病補充醫保報銷,報銷限額不設封頂線。”
省級統籌合理控費
為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相銜接,我省大病補充保險將實行省級統籌,并實現信息對接、統一經辦、即時結報。
在保障困難群眾醫療需求的同時,我省把合理控制醫療費用作為整體制度設計的關鍵一環。一是實行“基層首診、雙向轉診”的分級診療制度,按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二級醫院——三級醫院的順序逐漸轉診;二是通過開展健康簽約服務,由簽約醫生團隊提供基本的醫療、公共衛生和健康管理服務;三是控制不合理醫療費用,規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二級醫院、三級醫院不列入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醫療費用,分別不超過醫療總費用的2.5%、10%、20%,超出部分由醫療機構自行承擔,且不計入大病補充保險報銷范圍。
同時,我省還將強化對醫療機構的監管,切實保障醫療費用的合理利用。(記者 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