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提高政府立法質量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2016-12-08 08:44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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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省政府舉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修改和做好新形勢下政府立法工作”專題講座。省長于偉國主持并作講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張志南,省委常委、副省長周聯清,副省長洪捷序、黃琪玉、王惠敏參加。

專題講座上,省政府法制辦主任黃巖生介紹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基本情況、新修改的主要內容和修改后的立法法對政府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并就今后進一步加強政府立法工作暢談了體會和建議。

于偉國指出,法律是治國之重器,立法法是規定國家立法制度的重要法律,有利于規范立法活動、推動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我們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依法治國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工作時高度重視法治建設的優良傳統,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深入學習貫徹落實修訂后的立法法,切實改進和加強新形勢下政府立法工作,不斷提高政府立法質量,更好地為“再上新臺階、建設新福建”的中心任務服務。一要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在制定立法規劃、年度立法計劃,法規、規章的起草、協調、論證、修改等各個環節都要認真貫徹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二要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切實落實立法法有關發揮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中主導作用的要求,加強與人大及其各專門委員會的溝通和協調,配合做好地方性法規立法工作,自覺接受人大常委會對地方政府規章的備案審查。三要堅持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針對改革發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開展地方立法,及時將行之有效的改革舉措上升為法規規章,抓緊修改不適應改革需求的法規規章。四要提升立法的精細化水平,嚴格落實立法法規定,完善地方政府立法程序,提高公眾參與度,定期開展法規規章立法后評估,增強政府立法的及時性、系統性、針對性、有效性。五要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切實做到依法行政。(記者 周琳)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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