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將實施重點生態功能區監管制度

2016-12-13 18:2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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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寧12月13日電(記者 徐海濤)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廣西近日出臺了《廣西重點生態功能區監管制度工作方案》,新的監管制度將全區30個縣(市)納入監管范圍,目前各項制度正在逐步建立完善,計劃從明年開始每年組織實施。

據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總經濟師唐愛斌介紹,監管制度的主要內容是建立產業準入負面清單、環境質量監測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綜合評估、財政轉移支付、重點生態功能區績效考評5項制度。其中產業準入負面清單、環境質量監測評估是重要基礎。

在監管范圍方面,新的監管制度涵蓋了廣西所有國家級和自治區級重點生態功能區的縣(市),其中包括陽朔、巴馬等27個納入國家級重點生態功能區的縣,2個自治區級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市)以及生態地位重要、環境優勢明顯的賀州市昭平縣。依照工作方案,這30個縣(市)人民政府,具體實施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制度,配合制定各項監管制度,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確保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提升。

同時,自治區將繼續加大對重點生態功能區財政支持力度,并進一步完善分類分檔的補助機制,健全獎懲激勵機制。對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實施較好、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并提升的縣(市),在財政轉移支付中予以傾斜;對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實施不力、生態環境質量下降的縣(市),在財政轉移支付中予以扣減。

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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