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約談山西呂梁市政府和中國鋁業公司

2016-12-15 19:1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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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15日電(記者 高敬)環境保護部15日對山西省呂梁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和中國鋁業公司負責人進行約談,督促地方政府和企業強化環保責任。環保部相關負責人提出,鑒于呂梁市2015年約談的整改工作不到位,如此次約談6個月內整改工作仍不到位,將暫停其新增大氣和水污染物排放項目的環評審批。

據介紹,環保部現場調查發現,山西華興鋁業于2016年11月2日發生礦漿泄漏事故,大量礦漿流入黃河一級支流嵐漪河,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呂梁市、興縣兩級政府重視不夠、措施不力、調查處置不全面、信息公開不到位,帶來惡劣社會影響。

環保部指出,呂梁市政府存在事故處置工作被動和2015年約談整改不到位的問題。事故發生后,呂梁市、興縣政府未按規定及時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未對事件性質和類別做出初步認定,未及時對排放的污染物及被污染河水進行監測,未對被污染河道采取處置措施,未按規定報告事故情況。截至12月2日,事故截流池、雨水排放系統內仍殘留礦漿和底泥,雨水排放口仍有強堿性廢水滲出。

環保部2015年5月曾約談呂梁市政府,指出該市部分重點企業和土煉油作坊污染問題突出,大氣環境質量部分指標不降反升。但當地土煉油作坊環境污染問題仍較突出。今年1至11月,呂梁市PM10平均濃度較去年同期上升17.1%;多個水環境國家考核斷面水質惡化。

約談指出,中國鋁業公司環境管理存在薄弱環節。山西華興鋁業礦漿泄漏事故發生后,未按規定及時向當地有關職能部門報告,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不完善。公司下屬的中鋁山西分公司熱電廠、中鋁礦業洛陽分公司等多家企業存在環境污染問題。

根據約談要求,呂梁市和中國鋁業公司的有關整改方案應在20個工作日內報送環保部,呂梁市整改方案同時抄報山西省人民政府,中國鋁業公司整改方案同時抄報國務院國資委。

約談會上,呂梁市市長王立偉和中國鋁業公司黨組成員劉祥民分別作了表態發言,表示誠懇接受,深刻反思,盡快拿出整改方案,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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