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制改革:用“減法”換“加法”

2016-12-18 07:18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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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降低企業稅費負擔,進一步正稅清費,清理各種不合理收費,營造公平的稅負環境,研究降低制造業增值稅稅率。

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行軍”,稅制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是“十三五”時期改革的重頭戲之一。目前,我國正在實施兩項大規模的稅改:今年5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營改增);7月1日起,全面實施以清費立稅、從價計征為主要內容的資源稅改革。稅制改革,正在用政府收入的“減法”,換取市場活力的“加法”。

營改增:2016年減稅將超5000億元

5月1日,營改增全面試點推開,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4大行業納入試點。國家稅務總局總會計師王陸進透露,今年5月至10月,新納入試點范圍的4大行業累計減稅965億元。26個細分行業全部實現了總體稅負只減不增的預定目標,稅負下降14.8%。

隨著改革全面推開,不少企業乘著這股利好的改革東風,稅負呈現大幅下降。“營業額增加了,繳的稅反而少了。公司7月份不含稅收入576萬元,實際繳納增值稅3.41萬元,減少5.41萬元,稅負下降了60.1%。”北京慕田峪長城旅游服務有限公司財務總監周月敏告訴記者,“相比營業稅,增值稅稅制更加科學。由于公司供應鏈單位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抵扣鏈條完整,以后的減稅效應會更加明顯。”

該公司會計趙鵬向記者透露:“公司營業收入中有30萬元來自停車場、店鋪等不動產經營租賃,營改增后由于進行了簡易征收備案,稅率一下從11%降為了5%,稅額下降120%;慕田峪長城還屬于文物保護單位,根據政策規定第一道門票397萬元的收入全部免征。”

對此,北京市懷柔區國稅局負責人告訴記者,營改增納稅人通過進項稅額抵扣以及簡易征收、特殊行業稅收減免、小微企業稅收優惠等多種政策備案,稅率較之營業稅雖有提高,但稅負只降不增。

數據顯示,今年營改增改革減稅預計超過4700億元,加上帶來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減收,全國減稅總規模將超5000億元。

“總體看,作為本屆政府成立以來最有力的降成本措施,營改增減稅降負的效果已經并將持續顯現。”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表示,下一步,財政部、稅務總局將繼續會同相關部門,及時解決行業性、整體性問題,完善試點政策,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資源稅改革:大部分企業負擔降低

作為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稅制改革擔負著企業“降成本”的改革任務。繼5月1日營改增試點全面推開后,從今年7月1日起,我國全面推開資源稅改革,全面實行從價計征,全面清理收費基金,并啟動水資源稅試點,釋放出“十三五”涉入深水區的財稅體制改革提速的積極信號。

按改革前政策計算,改革3個月全國129個稅目應征資源稅費94.01億元,改革后,實際征收資源稅收入72.89億元,總體減負21.12億元,降幅22.47%,絕大部分稅目負擔下降。“總體上看,本次資源稅全面改革在清費立稅前提下,構建的從價計征機制得到了普遍認可,使絕大部分企業負擔減輕。”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說。

從目前來看,降成本的系列舉措中,減稅降費可謂力度最大、效果最直接。而為企業減負僅是稅改紅利的其中一項,更多的紅利體現在制度優化等層面。例如,資源稅的從價計征機制發揮較好調節作用。專家表示,本次改革全面推開了資源稅從價計征方式,有利于發揮資源稅隨礦價升降而增減的自動調節作用。此外,促進礦產資源節約利用的政策效應和促進用水節約的成效都已經顯現。

李萬甫說,營改增、資源稅的全面改革,在理順政府與企業分配關系的同時,也涉及中央與地方之間的稅收分配。其中,營改增后中央與地方按照50:50分成,這與以前中央與地方按照75:25分成相比,更加有利于刺激地方的積極性。

減稅降費:讓“良稅”發揮更大作用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2017年要繼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入推進“三去一降一補”。在降成本方面,要在減稅、降費、降低要素成本上加大工作力度。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高培勇指出,在保持宏觀政策穩定性背景下,2017年積極的財稅政策的最大發力空間,是繼續大力實施減稅降費,真正把企業負擔減下來。

目前來看,經濟呈現出筑底企穩的跡象,但是復蘇反彈的基礎還不牢固,未來減稅降費仍將持續發力。營改增、資源稅改革試點的深入推進,以及化妝品消費稅稅率調降等,都將持續釋放紅利。

“財稅改革一頭連著政府,一頭連著市場,是國家治理的重要內容。”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指出,作為深化財稅改革重頭戲,未來營改增等改革還要在完善增值稅稅率等方面繼續推進,讓“良稅”發揮更大作用。(記者 楊亮)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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