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食用農產品入市須憑合格證

2016-12-18 12:07 來源: 廣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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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區將建立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機制
食用農產品入市須憑合格證

日前,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聯合出臺《關于加強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通過建立以食用農產品質量合格證為核心內容的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機制,進一步落實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實現從“農田”到“餐桌”全程質量安全可追溯,保障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

根據《意見》,我區實施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制度,明確了產地準出的相關條件;并要求嚴格市場準入管理制度,規定凡進入我區集中交易市場、商場、超市、便利店等進行銷售的食用農產品,應當提供合格證。無法提供的,必須提供銷售者身份證或社會信用代碼復印件,并向市場開辦方承諾所銷售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合格。對農民自產自銷的食用農產品,需經市場開辦方檢測合格方可銷售。

與此同時,我區將推行食用農產品信用等級評定和信息公示制度。按照鼓勵誠信、扶優治劣的原則,參照日常監管和抽檢監測情況,對生產經營單位實行信用等級評定、分類監管。對有抽檢不合格或其它違法情形,信用等級評定較低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實施重點監管、跟蹤監督,增加日常檢查和抽檢監測頻次,并及時向社會公布檢查結果。

《意見》要求,爭取到2020年在全區范圍內建立起“生產有記錄、信息可查詢、流向可跟蹤、責任可追究、產品可召回、質量有保障”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營造一個安全放心的食用農產品消費環境。(記者 奚振海 通訊員 許恒)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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