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刑事法律援助將實現全覆蓋

2016-12-19 15:00 來源: 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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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出臺加強刑辯工作意見

刑事法律援助將實現全覆蓋

12月18日,記者從省司法廳獲悉,省司法廳聯合省高院印發了《關于加強審判階段刑事辯護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提出開展刑事法律援助全覆蓋試點工作,條件成熟后,我省將在全省范圍內實施刑事法律援助全覆蓋。

《意見》要求律師資源豐富、工作基礎較好、保障水平較高的縣(市)區要開展刑事法律援助全覆蓋試點工作,對于有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而沒有辯護人的被告人,除非其以書面形式明確拒絕,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提供辯護。除適用簡易程序、速裁程序和被告人明確拒絕委托以外,沒有辯護人參與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延期開庭。

《意見》擴大了通知辯護適用范圍,在《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通知辯護案件類型的基礎上,明確將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經委托辯護人的案件、依照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中被告人不認罪或認罪后又翻供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被告人上訴的案件、被告人申訴且法院立案的案件等5種案件,納入通知辯護范圍,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提供辯護。

《意見》細化了保障辯護律師執業權利的具體措施。人民法院對律師依法提出的辯護意見未予采納的,應當在裁判文書中說明理由。人民法院建立律師參與訴訟專門通道,律師進入人民法院參與訴訟確需安全檢查的,應與出庭履行職責的檢察人員同等對待。(記者 孫欣)

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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