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全面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問題

2016-12-20 17:2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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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鄭州10月20日電(記者 王林園)河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戶口登記政策,加強戶口登記管理,全面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

記者20日從河南省公安廳獲悉,針對各類無戶口人員,意見分別制定相應措施,比如,對相當數量的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即可隨父隨母申請辦理落戶。

意見對棄嬰、流浪乞討人員上戶口有明確規定。對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棄嬰,由公安機關出具棄嬰撿拾證明,送民政部門指定的兒童福利機構臨時代養并簽訂協議。代養的兒童福利機構所屬民政部門要及時發布尋親公告,公告期滿后,仍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經主管民政部門審批后,辦理正式進入兒童福利機構的手續。兒童福利機構應持棄嬰入院登記表、公安機關出具的棄嬰撿拾證明等相關材料,及時到當地公安機關辦理戶籍登記。

根據意見,對超過三個月仍無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救助管理機構滯留人員,救助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向所屬民政部門提出安置申請,由民政部門提出安置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予以安置。公安機關根據方案確定的安置地點為該類人員辦理戶口登記手續。

責任編輯: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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