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于加強直屬高校建設工程管理審計的意見

2016-12-28 13:56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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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關于加強直屬高校建設工程管理審計的意見

教財[2016]11號

部屬各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教育部直屬高校基本建設管理辦法》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直屬高校內部審計工作的意見》,為進一步加強直屬高校建設工程管理審計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化對建設工程管理審計的認識。建設工程管理審計是對建設工程業務活動及其內部控制的適當性、有效性進行的確認和評價活動。實踐證明,建設工程管理審計在合理控制建設投資、完善建設工程管理、促進廉政建設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新形勢下,建設工程管理審計應在現有基礎上,更加注重績效,突出審計重點,抓住關鍵環節,創新審計機制,實現促進完善內部控制、促進落實管理責任、促進提高資源績效的目的。

二、實行建設工程管理審計全覆蓋。學校各類資金來源的新建、改擴建及修繕工程均應納入審計范圍。建設工程的投資立項、勘察設計、施工準備、施工過程、竣工驗收等各階段的業務和管理活動均應納入審計范圍。學校要結合實際情況,充分考慮審計資源狀況,科學規劃,統籌安排,有重點、有步驟、有深度、有成效地推進建設工程管理審計全覆蓋。

三、建立建設工程投資評審制度。建設工程投資評審是指在建設工程開工前對建設標準、投資計劃、設計概算等進行評審。目的是在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和功能需求的前提下,加強造價管理,以投資計劃控制設計概算,以設計概算控制施工預算。學校應成立建設工程投資評審小組,負責投資評審工作。學校建設項目的功能需求、建設標準、投資計劃等在按程序報批立項前須報投資評審小組評審。建設項目的設計應在投資計劃限額內進行,設計概算須報投資評審小組審定。學校應安排內部審計部門參加建設項目決策、設計階段有關研討、論證會議,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上報前應征求內部審計部門意見。

四、突出建設工程管理審計重點。在建設工程管理審計中,要突出內部控制審計、造價審計、招標審計、付款審計等重點。內部控制審計是定期對建設工程內部控制的設計與執行情況進行審計,主要包括建設工程歸口管理情況、管理崗位設置與職責情況、建設工程各階段履行基本程序、執行有關政策等業務管理情況、預算和付款控制等財務管理情況。造價審計是對建設工程各階段工程造價進行審計,主要包括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招標控制價、洽商變更估價、竣工結算的審計等。招標審計是對建設工程各類招標文件、經濟合同等進行審計,主要包括設計、施工、專業工程及暫估項目、監理等招標文件和合同。付款審計是依照合同和項目進展對建設工程用款撥付進行審計。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和調整各階段送審起點金額,對送審起點金額以下的項目可進行抽審。

五、完善建設工程管理審計結果運用機制。建立健全學校內部審計部門與學校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部門的工作協調機制,把審計監督與黨管干部、紀律檢查、追責問責結合起來。學校內部審計部門對于建設工程管理審計中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應及時出具審計意見書,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對于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應及時移送紀檢監察部門核實查處;對于發現的典型性、普遍性問題,應及時提出審計建議,提交有關部門研究解決。學校有關部門要按照審計意見和建議,認真落實整改,對整改不力、屢審屢犯、造成損失的,要嚴格追責問責。建設工程管理審計結果應按照有關規定在一定范圍內公示。

六、規范建設工程管理審計組織實施。建設工程管理審計由學校內部審計部門組織實施,也可由內部審計部門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實施。委托中介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委托費用按照規定列入工程建設成本。內部審計部門應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管理和監督。

各高校要高度重視建設工程管理審計工作,要按照本意見要求,制定或修訂學校建設工程管理審計具體辦法,并于2017年5月底前報我部備案。我部將對各高校落實意見情況進行檢查。

教育部

2016年12月6日

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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