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最嚴水法”來了

2016-12-29 13:34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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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們一滴井水都沒有用,水利部門幫我們把黃河水引了上來。用黃河水灌溉,會讓葡萄生長得更好,而用井水比用黃河水要貴1倍以上!”昨天,寧夏德龍酒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陳德啟說。

幾年前,因黃河水相關工程不配套,寧夏德龍酒業有限公司曾開采68眼自備井,發展釀酒葡萄產業。國務院發布“水十條”以來,寧夏加強地下水超采區的管理,決定依法關閉自備井。“一方面,我們采取了行政手段;另一方面,通過提高水費的方式,引導企業關停自備井。”自治區水利廳水資源處副處長馬如國說。“按今年的計劃,德龍酒業的26眼自備井已被關停。明年,除了保證企業釀酒生產外,其余的64眼井都將予以關停。”

不只是德龍酒業,同在賀蘭山東麓的志輝源石酒莊、中石化的一些項目中開采的幾十口自備井都被關停。“明年1月1日起,號稱寧夏史上‘最嚴水法’的《寧夏回族自治區水資源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就正式實施了,按照要求,2017年,在地下水超采區,我們要把自備井全部關停,涵養水源。”馬如國說:“新法實施后,如果再有單位或個人擅自鑿井,將依法嚴懲。”

深層地下水的過度開采,容易形成地下水資源漏斗,造成地面沉陷。更嚴重的是,一旦深層地下水受到污染,將后患無窮,難以根治。據了解,由于種種原因,目前,全區共有自備井1115眼,它們將成為“最嚴水法”要解決的第一大問題。

對寧夏來說,這部法規來得正當其時。

多年來,寧夏干旱少雨、缺水嚴重、生態脆弱,資源型缺水、工程型缺水與水質型缺水并存,人均水資源量只有176立方米,僅占全國人均值的1/12,加上國家分配寧夏的過境黃河水,人均占有量僅627立方米,不到全國平均水平的1/3。隨著寧夏經濟社會持續發展,對水資源的依存度越來越高,水資源供需矛盾愈加突出。

“《條例》通過約束用水指標,會使各行各業自覺地高效利用水資源。”自治區水利廳農村水利管理中心主任高宏說:“‘實行用水總量控制制度’,這是《條例》中最重要的一條規定。”《條例》要求:自治區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下達的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和流域管理機構確定的年度調度指標,制定全區年度水資源統一分配與調度方案,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

自治區水利廳對貫徹實施這一要求提出了三條“硬杠杠”:一是強化約束性指標管理。以健全區、市、縣三級行政區“三條紅線”控制指標體系為基礎,把總量指標落實到各縣級行政區;把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和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作為主要指標,明確區域和行業強度控制要求,嚴格實施管控措施。二是建立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以縣域為單元核算水資源承載能力,構建水資源承載能力動態評價與預警平臺,提出管控措施,切實體現水資源承載能力剛性約束。三是嚴格考核。對落實“雙控”不力的地區,將采取用水限批措施,狠抓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確保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落到實處。全區用水總量控制到73.27億立方米以內;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分別比2015年降低25%和18%;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53以上。

“這樣,每年各地用多少水,大家都心里有數,不會再隨意來要水,在發展相關產業上,也會量水而用。”寧夏唐徠渠管理處副處長郭蘭青告訴記者。

據介紹,今后,自治區水利廳將結合嚴格執行《條例》,抓好頂層設計,在更高層次上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一方面通過建立健全規劃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及取水許可制度,健全定額標準體系,嚴控新開發灌溉面積,嚴控水稻等高耗水作物種植,強化節水管水制度保障;一方面落實《寧夏節約用水獎懲辦法》,對節約用水的縣(區)、用水戶進行獎勵,超指標用水的予以處罰,引導全社會節約用水。同時,將在全區開展水資源領域改革,通過加快建立健全水資源使用權分配制度、加快推進水權交易試點,以及在不同水源、不同行業實行差別水價等,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增強各行各業的自主節水意識。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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