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

2017-01-03 18:0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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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3日電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指出,實施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把生產者對其產品承擔的資源環境責任從生產環節延伸到產品設計、流通消費、回收利用、廢物處置等全生命周期,是加快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的內在要求,對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制造業轉型升級具有積極意義。

《方案》提出,到2020年,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相關政策體系初步形成,產品生態設計取得重大進展,重點品種的廢棄產品規范回收與循環利用率平均達到40%。到2025年,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相關法律法規基本完善,產品生態設計普遍推行,重點產品的再生原料使用比例達到20%,廢棄產品規范回收與循環利用率平均達到50%。

《方案》將生產者責任延伸的范圍界定為開展生態設計、使用再生原料、規范回收利用和加強信息公開等四個方面,率先對電器電子、汽車、鉛蓄電池和包裝物等產品實施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并明確了各類產品的工作重點。一是電器電子產品,要在堅持現有處理基金制度的基礎上,制定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的評價標準,支持生產企業建立廢棄產品的新型回收體系,發揮基金的激勵約束作用;二是汽車產品,制定生產者責任延伸政策指引,鼓勵生產企業利用售后服務網絡與符合條件的拆解企業、再制造企業合作建立逆向回收利用體系,建立電動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三是對鉛酸蓄電池、飲料紙基復合包裝等產業集中度較高、循環利用產業鏈比較完整的特定品種,在國家層面制定、分解落實回收利用目標,建立完善統計、核查、評價、監督和目標調節等制度,支持生產企業、回收企業和再生企業建立基于市場化的回收利用聯盟。

《方案》強調,要完善保障措施,建立電器電子、汽車、鉛酸蓄電池和包裝物4類產品骨干生產企業履行生產者責任延伸情況的報告和公示制度,引入第三方機構對企業履責情況進行評價核證,對嚴重失信企業實施跨部門聯合懲戒。要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嚴格執法監管、積極示范引導,保障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順利推行。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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