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質量等級》標準發布 耕地好不好 從此有國標

2017-01-06 08:03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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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下午,記者從農業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近日《耕地質量等級》(GB/T 33469—2016)國家標準經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批準發布,已于2016年12月30日起正式實施。這是我國首部耕地質量等級國家標準,為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工作的開展,提供了科學的指標和方法。

耕地是糧食生產的“命根子”。人多地少的國情,使我國保護耕地一直保持較大壓力。當前,我國正處在工業化、城鎮化快速推進階段,保護耕地的壓力越來越大。

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司長曾衍德說,保護耕地主要體現在數量穩定和質量提升兩方面。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守住18.65億畝耕地紅線。同時也要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開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復,提升耕地質量。

據曾衍德介紹,從目前看,各地對數量保護要求是明確的、具體的,但對質量保護的重視不夠、要求不明。比如,個別地方在落實耕地占補平衡時,還存在占優補劣、占水田補旱地的現象。耕地質量受多種因素的影響也在不斷變化,只有及時掌握耕地土壤的理化性狀和質量變化趨勢,才能更好保護耕地質量。

鑒于耕地質量是隱形的、漸進性的,急需制定科學合理、通用可行的評價標準。2015年,在國家標準委的支持下,農業部組織開展標準制定工作。《耕地質量等級》填補了當前國家層面耕地質量評價缺少統一標準的空白,為耕地質量等級考核提供方法和依據,也有利于改進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切實把好補充耕地質量驗收關。

《耕地質量等級》提出,從農業生產角度出發,對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狀況和田間基礎設施構成的滿足農產品持續產出和質量安全的能力進行評價,將耕地質量劃分為10個等級。一等地耕地質量最高,十等地耕地質量最低。國家標準委有關負責人說,該標準的發布與實施,實現了全國耕地質量評價技術標準統一,有利于指導各地根據耕地質量狀況,合理調整農業生產布局,緩解資源環境壓力,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耕地質量等級》還根據全國綜合農業區劃,結合不同區域耕地特點、土壤類型分布特征,將全國耕地劃分為東北區、內蒙古及長城沿線區、黃淮海區、黃土高原區、長江中下游區、西南區、華南區、甘新區、青藏區等九大區域,各區域評價指標由13個基礎性指標和6個區域補充性指標組成,并給出了19個評價指標的涵義、獲取方法、劃分標準等。

下一步,農業部將會同國家標準委,以《耕地質量等級》國家標準為指引,建立農業部耕地質量監測保護機構,完善耕地質量等級公報定期發布和耕地質量監測年度報告制度。力爭在“十三五”時期,以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為重點,構建覆蓋全國主要土壤類型的耕地質量監測網絡,建設耕地質量基礎數據庫和耕地質量管理信息系統,為領導決策和農業生產提供基礎支撐。(記者 常欽)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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